这两天有个网友火急火燎地跑来问我
“小云小云!我网购点错了型号
卖家非说不能退
这算不算是骗子啊?”
仔细一聊才发现
原来是商品详情页写错了参数
当事人一口气付了5万块买“盲盒机”
收到才发现是台按摩仪
这种因为误解签下的合同
能直接算作废吗?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带着误会签合同”的那些事
一、被误解绕晕的法律术语
首先要搬出咱们的《民法典》大辞典
根据第147条写得很明白: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
同时第155条规定:
“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也就是说——如果确实属于“重大误解”
这合同确实可以原地作废
但要特别注意三个烫金前提:
1. 误解的是核心内容(比如把摩托车当电动车买)
2. 造成实际损失(比如多花了五倍价钱)
3. 普通人都会犯这种错(不存在故意装傻的情况)
举个栗子:
2021年杭州法院判了个玉镯案
卖家说这是缅甸翡翠
花6万买回家鉴定发现是危地马拉料
因为买的就是产地这个核心要素
最终法院判决:退钱!
二、可别啥都赖误解
这里有个常见误区:
很多人以为按照《民法典》第144/146条
合同能被直接判“无效”
但其实重大误解属于“可撤销”情形
相当于给了补救机会
(比如重新谈条件或者直接取消交易)
和“从一开始就违法”的无效合同
完全是两个赛道
重点区别:
无效合同:比如买卖野生动物
(从出生开始就是黑户)
可撤销合同:比如被忽悠买错型号
(需要主动去法院申请“销户”)
再举个栗子:
2020年广东有个采购案
买家把工业级芯片认成商用级采购
导致生产线瘫痪
虽然错认了产品属性
但因为技术参数本就公开可查
法院最后判定:这属于疏忽不算误解
合同照样要履行
三、手把手维权指南
要是您真遇到了类似情况
记住这四步救心丸:
第一口:赶紧存证
聊天记录、产品页面截图、宣传单页
所有能证明对方传递错误信息的东西
通通存到三个不同地方(手机/网盘/U盘)
第二口:友好协商
带着证据找对方客气沟通
重点强调:“这不是找茬
是当时确实存在误会”
很多商家这时候就同意解约了
第三口:签发律师函
如果对方装聋作哑
花5001000元找律师发正式函件
60%的企业会在收到函件后主动联系
最后一招:法院见
到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
特别注意:得在1年内提出撤销申请
四、小云划重点
重大误解不是后悔药
关键得看错得有多离谱
维权要趁早,证据要抓牢
遇事别怵,但也要讲武德
最后唠叨一句:
法律是最后的盾牌
签合同前瞪大眼睛看条款
可比事后折腾强多啦
各位朋友有什么亲身经历
或者还想了解哪些合同小知识
欢迎在评论区和我唠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