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网上冲浪,法小云刷到一条热门讨论——
“听说被判死缓不用死刑立即执行,那是不是法院随便判都行?”
点赞最高的评论说:“死缓不就是坐牢改过吗?肯定不用像死刑那样严格审核吧?”
答案真的是这样吗?
法小云手握一杯奶茶默默流泪:今日普法责任重大啊……
一 连电视剧里都要“层层上报”的事
电视剧里的法官宣布“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时
背后其实藏着普通人容易忽略的关键词——
那些重重叠叠放在法官桌上的文件,签字盖章时唰唰的摩擦声,全都是法律程序运转的轰鸣。
谁说死缓不用核准?_重点法律条文划给你看:
根据《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更是直白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这说明什么?
无论死刑立即执行还是死缓
都需要上一层法院把关
区别只在于最后盖章的是哪级法院
别以为“死缓离我很远”_看这几个真实案例:
1. 张三故意杀人案中,基层法院判死缓后
省高院复核时发现受害人存在重大过错
最终核准死缓并写明“符合从宽处理情形”
2. 李四因特大贩毒案被市级法院判死缓
省高院复核时发现有证据链不完整的问题
该案发回重审后改为无期徒刑
二 那和我有关吗?
面对亲朋好友卷入重大刑事案件时
请记住这些操作:
第一招:紧盯文书上的红章
收到判决书直接翻到最后一页
查看是否写着“本判决依法报请XX高级人民法院核准”
如果没写就是程序违法!
第二招:25天黄金抢救期
亲属或律师在接到判决后二十五天内
必须立刻向原审法院递交申诉材料
这比普通案件的上诉期更短
因为死刑复核程序是自动启动的
但你的意见能让法官关注到关键细节
最后法小云划重点
看完这篇还觉得复杂的读者
只需要记住两句话:
所有带“死”字的判决都不是终局
那些没被镜头拍到的审批流程
正是中国法律最坚固的防火墙
(撰文/法小云 遇到法律疑问欢迎留言,下次拿铁我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