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判两个月,托托人就能回家?
先醒醒吧!这儿是法小云,今天不劝酒,只聊法
【开场小剧场】
老王和老张蹲在路边抽烟。
老王:“听说你上次醉驾进去了两个月?”
老张:“嘘,我表舅的三姑爷认识所长...”
别笑!这样的对话可能正发生在你家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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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云敲黑板】
先说结论:想要通过找关系暂予监外执行?轻则白费心思,重则数罪并罚!
◆ 法律界划重点:暂予监外执行≠走后门许可证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写明:
① 生活不能自理还不伤人的
② 怀孕或哺乳期的女同胞
③ 重病随时可能狗带的
注意⚠️:酒驾造成的胃炎/脂肪肝都不算重病!
◆ 真实案例集锦
案例1(2021):张某醉驾判6个月,糖尿病并发症获批监外执行(但要每周做病情鉴定)
案例2(2020):李某试图行贿2万元“买监外”,直接加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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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拆解法务难题】
要是遇上这事儿该怎么破?
第一步:自查基础条件
✓ 是否确诊尿毒症/癌症晚期等重大疾病?
✓(女性)有没有怀孕证明/哺乳期证明?
✓ 能不能提供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医院证明?
第二步:正规申请姿势
1. 找主治医师开诊断证明(要带医院公章)
2. 向司法局递交《暂予监外执行申请书》
3. 等待司法鉴定(可能要等20个工作日)
第三步:强效避坑指南
千万别做:
× 伪造病历(最高判7年)
× 给看守所人员送烟酒(涉嫌行贿)
× 相信“有关系50天保释”的鬼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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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碎碎念】
各位老司机记住了:
拘留所铁门没后门
双黄线外没人情分
饮酒作乐虽尽兴
代价常比酒钱沉
(觉得有用?转发给总说“认识人”的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