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有过这样的疑惑?
平时看电视剧,警察办案时一会儿说“需要继续盘问”,一会儿又说“要传唤到派出所”,这到底有什么讲究?
要是现实中也遇到警察上门,自己是该配合还是该拒绝?今天我们就用最直白的大白话,把这些法律程序拆碎了讲给你听。
第一步:弄明白“继续盘问”和“传唤”是什么
1. 继续盘问:紧急情况下的“临时留人”
适用情况:警察现场抓到可疑人员,但来不及办正式手续(比如查身份证发现是通缉犯)。
法律规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3条,警察最多能暂时把人留住不超过24小时(注:含送检时间)。
特点:就像临时按下的“暂停键”,目的是快速确认身份或查清紧急疑点。
举个真实案例:
2020年杭州某小区发生盗窃案,民警巡逻时发现一男子形迹可疑,当场要求出示身份证。查询时发现该男子是其他案件的关联人员,于是启动继续盘问。经核查排除嫌疑后,3小时内就予以放行。
2. 传唤:正式办案的“邀请函”
适用情况:警方认为你需要配合调查某个案件(比如邻居打架案件需要你作证)。
法律规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9条,传唤时间最长12小时,重大案件也不得超过24小时。
特点:须出示书面传唤证(紧急情况可口头,但必须补证)。如果你拒绝,警察有权强制带离。
举个真实案例:
2021年广州某商铺纠纷中,民警处理打架事件时,目击者王女士最初不愿配合。警方依法开具传唤证,向她说明这是法定义务,王女士最终配合完成笔录。
第二步:遇到这两种情况怎么办?
如果被继续盘问:
1️⃣ 保持冷静,主动询问缘由
2️⃣ 核对警官证件并记住警号
3️⃣ 要求亲友到场(若未满16岁或语言不通,警察必须通知监护人)
4️⃣ 确认时间节点——超过24小时可直接举报
如果收到传唤:
1️⃣ 先确认是否为正式文件(盖公章、写明时间和地点)
2️⃣ 联系律师或亲友告知去向
3️⃣ 带好身份证、手机充电器等必要物品
4️⃣ 笔录逐字核对,拒绝签字前可要求修改
划重点:区别总结表
| | 继续盘问 | 传唤 |
||||
| 适用场景 | 当场发现嫌疑 | 各类案件调查 |
| 时间限制 | 最长24小时 | 一般12小时 |
| 强制力 | 不能直接抓人 | 拒配合可强制执行 |
| 书面凭证 | 不一定当场出具 | 必须出具 |
最后的小提醒:
无论是哪种情况,记住两件事:
1️⃣ 全程录音录像(法律允许情况下)
2️⃣ 不说假话但有权沉默(除需确认身份的基本信息)
法律就像游戏规则,提前看懂规则,才能保护自己通关安全。如果还有疑问,随时去当地派出所或拨打12348法律援助热线咨询哦!
——本文由“懂点法律不吃亏”的法小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