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父母付首付买房
离婚后房子怎么分?
开头情景剧:
小张和女友恋爱长跑6年,准备结婚时父母拿出40万帮忙付首付,小两口每月一起还贷。没想到3年后感情破裂闹离婚,这时才发现——房子写的小张名字,但房贷是小夫妻共同还的,这房子到底算谁的?
别慌!今天法小云就带大家拎清楚这条“婚前买房婚后供贷”的复杂线团。
📖 法律规定划重点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一千零六十三条:
1️⃣ 婚前父母给的首付款:若明确是赠与自己子女,属于个人财产
(例如转账备注“仅赠予女儿购房”或签过书面协议)
2️⃣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哪怕只还了1块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论工资卡是谁的,婚后收入默认共有)
3️⃣ 房屋增值部分:法院会按还贷比例折算补偿
(举例:首付30%算个人,剩余70%增值部分两人平分)
👨⚖️ 真实案例参考
2022年江苏某法院判决:
男方婚前父母出资60万首付(有转账记录为证)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40万+房屋增值80万
最终判决:房屋归男方所有,但需补偿女方(40万还贷+80万×70%)×50%=39万元
🔧 遇到问题怎么办?
四步保护你的权益:
第一步【留证据】
· 保留首付转账记录(最好是父母直接转给开发商)
· 婚前签订《赠与协议》写明“仅赠予自己子女”
第二步【先商量】
离婚时先协商比例分配
(毕竟打官司费钱费时又伤心)
第三步【算补偿】
记住公式:补偿款=(共同还贷金额+对应增值)×50%
第四步【提前防】
建议结婚前签订书面财产约定
(婚后还贷部分算个人or共有?白纸黑字最安心)
💡 法小云提醒:
爱情需要浪漫,财产需要界限。
下次见到七大姑八大姨说“谈钱伤感情”
记得怼回去——
不谈钱,离婚时才真要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