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吃货朋友注意啦!今天法小云和大家聊个重要话题——卖坏东西害人会被判刑这事!咱平时买菜买零食总担心遇到"科技与狠活",要是不良商家真用有害材料做吃的,法律怎么收拾他们?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先看个真实案例
王老板在小作坊生产麻辣鸭脖,用工业盐代替食用盐卖给小餐馆,导致多人中毒,最终因销售有毒食品罪被判六年!
哪些行为会构成这个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只要符合四个条件就构成犯罪:
第一点:卖的真是食品吗?
比如菜场买的肉、超市买的零食都算食品,但老鼠药、农药不算哦!
有人卖减肥药加泻药成分被定罪,就因为它属于保健食品范畴。
第二点:主动加害或者明知有问题
比如用地沟油炒菜,用病死猪肉做香肠,只要知道材料有害还使用就算!
第三点:加的东西确实有毒!
有个水果摊老板给荔枝泡甲醛保鲜被定罪,因为甲醛属于明确禁用物质。
第四点:已经卖出去才算犯罪
只是库存没卖或者发现问题马上召回,可能不会追究刑事责任哦!
发现吃到问题食品怎么办?
1. 保留证据别犹豫
食物残渣、小票、付款记录通通保存,吃坏肚子的医院单据更重要
2. 三步举报不慌张
→立即打12315投诉
→同步联系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
→严重情况直接110报案
3. 索赔记得要三步走
先和店家协商→不成找消协调解→最后上法院起诉
吃货朋友们要擦亮眼睛!如果买到颜色异常/味道刺鼻的食品,立即停用!及时举报不仅是保护自己,也是在守护大家的食品安全哦~
以上就是关于「销售有毒食品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的相关解答,如果遇到了黑心商家需要维权,先深呼吸别着急!点击屏幕下方"咨询律师"按钮,立即对接专业食品领域律师。我们平台有超过10万注册律师在线响应,根据具体案情为您提供针对性解决方案,助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