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判拘役却因肺结核看守所不收
拘留时间到底怎么算?
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
今天想和大家聊一个有点特殊的情况:如果因为酒驾被判了拘役,但看守所因为你有肺结核拒绝收押,那剩下的刑期该怎么办?会不会“白判了”?
先别慌!这问题虽然少见,但法律早就给出了解决办法。
咱们一起往下看!
法律怎么说?
1. 关于“拘役”本身
根据《刑法》第42条,拘役的期限是1个月到6个月。
被判拘役的人原本是要在看守所服刑的,但遇到特殊情况(比如生病),法律允许“变通处理”。
2. 生病不能收押怎么办?
《刑事诉讼法》第265条有规定:如果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简单说就是——先治病,病好了再继续执行剩下的刑期。
3. 看守所为什么拒收?
《看守所条例》第10条明确:有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可能影响他人健康或监管秩序的,看守所有权拒绝收押。
肺结核属于呼吸道传染病,确实可能被拒收。
真实案例参考
2021年,浙江的王某因酒驾被判拘役3个月,但入所体检时查出肺结核。
看守所出具《不予收押通知书》后,法院根据王某的医疗证明,裁定“暂予监外执行”。
王某治疗痊愈后,剩余刑期继续执行,前后总计还是3个月。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步骤一:拿到“拒收证明”
看守所拒收时,会出具《不予收押通知书》或类似文书——这是后续处理的关键证据!
步骤二:立即申请监外执行
带着病历、看守所拒收证明,向当初判刑的法院申请“暂予监外执行”。
法院会组织医学鉴定,确认是否符合保外就医条件。
步骤三:治病期间遵守规定
监外执行期间需定期向司法所报告,不得离开居住地。
如果病情好转或刑期未满,剩余时间仍需继续服刑。
重点提醒:
监外执行的时间会计入刑期!
比如原本判3个月,监外执行治病2个月,最后只需再执行1个月。
但若故意拖延治疗或逃避监管,可能被重新收押甚至加刑!
法小云总结
法律不会因为生病就让惩罚“消失”,但也不会不顾健康强行关押。
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主动配合司法机关,及时提交证明材料,才能合法合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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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问题看似复杂,其实找对方法就能轻松应对~
咱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