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条】
[1]《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二十七条:“有下列违法犯罪行为的,不得征集:
(一)反对宪法确立的国家指导思想和根本制度、社会制度;
(二)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参加非法组织或者团体,参加邪教组织等;
(三)贪污贿赂、盗窃、抢劫、抢夺、敲诈勒索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迫卖淫、嫖娼、贩卖毒品、吸食注射毒品、赌博、打架斗殴等;
(五)伪造、变造、买卖、冒名顶替、出借转让、使用伪造、变造的公文、证件、印章;
(六)其他犯罪行为。”
【案情分析】
根据提供的《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父亲有醉驾记录可能属于“其他犯罪行为”,这与法条中提到的第(六)项相符。因此,如果父亲的醉驾行为被认定为犯罪,并且对子女申请入伍的政治考核产生了影响,那么根据这一规定,子女可能会因父亲的醉驾记录而无法通过征兵政治考核。
然而,是否会影响子女入伍取决于具体情况,包括醉驾的具体情况、是否被判刑以及是否已经服刑完毕等因素。在实际操作中,征兵单位会综合考虑这些因素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法律意见,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