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像权被侵犯的标准及法律科普
肖像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当个人的肖像被擅自使用、复制、传播等行为时,就可能构成肖像权侵犯。如何界定这种侵犯的标准呢?
一、肖像权的基本内容
肖像权包括制作权、使用权、公开权、许可权等。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肖像。此外,任何形式的肖像使用都需遵循合法性原则,尊重他人的基本人格和尊严。
二、侵犯肖像权的行为表现
常见的侵犯肖像权行为包括:未经同意在广告、杂志、网络等媒体上使用他人肖像;擅自对他人肖像进行丑化、污损等行为。此外,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制作、销售肖像制品也可能构成侵犯肖像权。
三、法律条文列举
1.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也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等方式使用他人的肖像。违反前述规定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总之,保护肖像权是维护个人尊严和权益的重要方面。遇到侵犯肖像权的情况时,受害者应及时寻求法律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