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标驳回后继续使用与处理问题的法律科普
商标在申请过程中可能面临驳回的情况,这对于很多商标申请人而言是一大关切。一旦被驳回,申请人可能会疑惑是否可继续使用该商标。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法律科普。
一、被驳回的商标是否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商标法规定,在商标被驳回后,原使用人可以一定期限内依法进行复审,甚至提起诉讼维权。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在无正式授权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商标。未经许可的使用可能构成侵权,因此需慎重对待。
二、如何处理商标驳回后的使用问题?
首先,及时查阅驳回通知书和理由,明确驳回原因。其次,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复审或重新申请。若决定继续使用商标,需注意以下几点:在复审期间可在产品上标注“等待审查状态”以说明商标现状;不得以任何方式误导消费者,确保不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关注商标复审结果,若复审成功获得授权再使用商标;若未能获得授权则需停止使用商标并重新设计申请。同时需密切关注与商标相关的法律动态和更新。
三、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后,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同时也规定了在未经商标注册的情况下使用他人注册商标可能面临的侵权责任风险。因此,在商标驳回后务必谨慎处理使用问题。
总之,面对商标驳回的情况,申请人需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并妥善处理后续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