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后能再起诉吗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机制。当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后,一般来说,该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那么,一旦调解结案,是否还能再次起诉呢?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首先,经过法院调解结案的案件,调解协议具备法律效力。一旦双方签字确认,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等法定情形,该调解协议不得随意反悔。若一方不遵守协议,另一方可以依据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然而,也有特殊情况存在。如果调解后发现了新的事实或证据,足以推翻原调解协议的内容,且这些新事实或证据涉及到了当事人的重要权益,当事人是有权再次起诉的。此外,如果调解协议本身存在法律上的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当事人自然可以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审理。
需要注意的是,《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如需再次起诉,必须对照法律规定严格审查自身情况。
总之,法院调解后的再次起诉并非绝对不可能,但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当事人在考虑再次起诉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