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协议离婚流程及相关手续
协议离婚,也称为自愿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办理。在三亚,协议离婚的流程及相关手续如下:
一、准备阶段
1. 双方应确保已就离婚协议达成共识,包括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处理、子女抚养等问题。
2. 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到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机构进行预约。
二、办理手续
1. 提交材料: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2. 填写申请: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说明双方自愿离婚及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
3. 冷静期规定: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 颁发证书:若过了冷静期双方仍然坚持离婚,则婚姻登记机关应颁发离婚证书。
三、法律条文
《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注意事项
协议离婚过程中应注意冷静期规定,确保双方真实意愿表达,并妥善处理好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如有争议,可寻求法律帮助或调解。
协议离婚是双方自愿解决婚姻问题的途径,遵循法定流程办理手续是保障双方权益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