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
今天咱们聊个特别实用的话题:签工程合同时,能不能自己选好“万一吵架了该去哪家法院”?
就像菜市场买菜总得挑个称心的摊位,签合同时要是能提前选个“讲理的地方”,说不定能少跑几趟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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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规定能“挑法院”吗?
先甩答案:能!但要看情况。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5条,合同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和纠纷有关的法院,比如选被告家、合同签字地、原告家或者合同实际履行地的法院。
不过要注意两个“不能踩的坑”:
1. 不能选超出“基层、中级、高级”法院权限的级别(比如小纠纷硬要选高级法院)
2. 不能违反“专属管辖”规定(重点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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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工程合同有个“特殊限制”
《民事诉讼法》第34条悄悄埋了个彩蛋:涉及房子的官司,必须由房子所在地法院管!
建设工程合同往往和盖房子有关,这就属于“专属管辖”范畴。
举个真实案例:
2020年某装修公司和业主签合同时约定“去上海打官司”,后来在杭州的工地上闹纠纷。
法院直接驳回起诉,理由是“杭州工地属于不动产,必须由杭州法院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20)最高法民辖终12号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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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手把手教你签合同
第一步:先看工程类型
如果是盖房子、修铁路这类“长在地上的工程”,老老实实写清楚工程所在地法院。
如果是设计图纸、设备采购等“不沾地”的环节,那恭喜你!可以自由选择双方都方便的法院。
第二步:白纸黑字写明白
千万别口头说“有事找XX法院”,一定要在合同里专门写一条:
“双方同意,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向XX市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步:避开常见雷区
别写“仲裁或诉讼二选一”(可能被认定无效)
别写“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法院”(会被视为约定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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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遇到纠纷怎么办?
如果合同里已经乱写了管辖条款也别慌:
1. 先确认工程项目是否真的涉及“不动产”
2. 向真正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管辖权异议”
3. 拿着法院的管辖裁定书作为后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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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时能否约定争议管辖法院?】的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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