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词——职工董事。有没有朋友遇到过这种情况:公司说要选职工代表进董事会,结果领导直接指定了人选?这时候你是不是满脸问号:这流程真的合法吗?
一、职工董事可不是随便选的
职工董事就像咱们普通员工的"传声筒",专门在董事会上替大家说话。但可不是谁都能当这个"传声筒"的哦!
根据《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两个以上国有企业的公司必须设职工董事。其他类型的公司也可以通过公司章程自主决定。重点来了:职工董事必须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简称职代会)民主选举产生。
二、法律给的"操作手册"
《工会法》第六条规定,工会要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七条更直白: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必须经过职代会讨论。2020年某地法院就有过这样的判决:某公司未经职代会选举直接任命职工董事,结果被法院认定程序违法,相关决议被撤销。
三、遇到问题怎么办?
如果你发现自家公司的职工董事选举有问题,可以这样操作:
1. 收集证据:保存会议通知、选举流程记录等材料
2. 内部反映:先向工会或职代会常设机构提出书面异议
4. 终极武器:必要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四、特别提醒
职工董事的任期和其他董事一样,都是三年。但有个特殊规定:只要还在职,就算任期到了也要继续履职,直到选出新的接替者。这可是《公司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的哦~
真实案例小剧场
某科技公司要改绩效考核制度,职工董事王姐在董事会上投了反对票。公司以"不配合决策"为由要罢免她,结果被法院打脸:职工董事只能通过职代会罢免,公司单方面解除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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