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可以不发工资?法律解读与解析
在我国,劳动关系并不以签订劳动合同为唯一认定标准。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和解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义务,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必须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二、《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应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尽管法律鼓励签订书面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没有书面合同,只要存在事实上的用工关系,劳动者依然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各项权益。
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因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者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如果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因此,用人单位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发工资是不合法的。劳动者遭遇此类情况,应当勇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相关机构求助并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自己的劳动报酬。我国法律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是全面而严格的,任何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