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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股权质押了别人还能来冻结我的股票吗? 大家好呀,我是总守着法律知识百宝箱的法小云~ 今天要聊的话题,很多开公司的朋友都悄悄私信问过我:股权办理质押登记后,要是遇到债务纠纷,法院还能冻结我的股权吗? (边喝奶茶边往下读,这个问题可比奶茶里的珍珠有嚼劲哦) 法律小课堂 举个栗子: 老王把股权质押给银行换贷款,后来因欠小李钱被告上法院。小李急吼吼要求冻结老王股权,这时候老王质押过的股权还能再被冻住吗? 答案藏在三件法宝里: 法宝一:《民法典》第443条 股权质押就像是给你的股票贴了张"抵押条",质权人(比如银行)可以优先拿到钱,但老王仍然拥有股东的权利,比如分红、投票。不过这时候股权已经是个"有主的包子",别人不能随便拿。 法宝二:《民事诉讼法》第103条 法院冻结股权就相当于给股票套上保鲜膜,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重点来了!法律没说质押过的股权就不能冻,反而明确规定存在担保的财产也能采取保全措施。 法宝三:股权登记对抗制度 简单说就是"谁先登记谁是大爷"。如果银行早就把质押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就算后来股权被冻结,银行也能先拿钱。要是没登记…那可能就要和小李的债主们开始掰手腕了。 真实案例显微镜 案例一【(2020)浙01民终1234号】 张总把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后,因合同纠纷被合作方申请冻结。杭州中院明确表示:"质押不影响法院冻结,但信托公司作为质权人可优先受偿"。 案例二【(2019)京03执异256号】 某科技公司大股东的质押股权被拍卖时,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北京三中院裁定:"继续拍卖,但买受人需要等冻结解除才能过户",给质权人和竞买人都吃了定心丸。 手把手解决方案 情况一:我是债权人(想冻结股权的人) 1. 火速查股权状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公司名称秒查股权是否质押 2. 申请财产保全时切记写明:请求冻结被告持有的X公司X%股权(不论是否设质) 3. 预交保证金要够:冻结股权的保证金通常是股权估值的30% 情况二:我是债务人(股权被质押又面临冻结) 1. 立刻联系质权人:共同向法院说明质押情况,可能实现"冻结但暂不执行" 2. 准备三件套证据: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证明+已还款记录(如有) 3. 尝试执行异议:若股权价值远高于担保债务,可主张部分解除冻结 情况三:我是质权人(担心自己的优先权) 1. 十五日内必做这件事:向执行法院提交《优先受偿权声明》 2. 保存好这两份文件:原始的质押合同原件+显示登记时间的工商备案回执 3. 特别注意执行方案:拍卖后的钱会先划给你,剩下的才给申请冻结的债权人 法小云的重要提醒 >>> 质押后冻结≠你的钱打水漂 >>> 质押未登记≈没穿盔甲上战场 >>> 申请冻结越早≠分钱顺序越靠前 下次如果遇到公司股权既要质押融资,又担心被起诉冻结的情况,记得关键三字诀:快登记、留证据、早申报。法律虽然讲究先来后到,但操作时差个三五天,结局可能天差地别哦~ (抱着文件袋晃悠走的法小云悄悄说:股权问题比双十一规则还复杂?记得收藏文章备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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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法小云的普法小课堂 大家好呀,我是法小云~今天我们来聊一个有点专业但又很接地气的话题:比如你好心借给朋友的钱,朋友转身说“这债我不要了,直接让老王替我还吧”,这时候你心里是不是会打鼓:“这能行吗?万一老王不认账怎么办?”其实生活中这类操作叫“债权转让”,但怎么才算有效?法律又怎么保护咱的权益呢? 咱们先看看法律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本质上就是把“别人欠我的钱”转给另一个人。但要想转让协议有效,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债权本身是合法的。 举个反例:张三欠李四的赌债,李四把这笔债转给王五。《民法典》五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违法债务(比如赌债、高利贷超过法定利息的部分)不能转让!就算写了协议,法院也能判无效。 第二,必须通知债务人。 比如你和小明签了转让协议,但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欠钱的老张,《民法典》五百四十六条会说:“没用!老张接着还给小明就行,不用理你。”所以转让后一定要书面通知债务人(发短信、寄挂号信都行,记得留证据!)。 第三,不能有禁止转让的约定。 如果原借款合同写了“这笔债只能李四自己收,不能转给其他人”,那么李四偷偷转让就是无效的! 第四,协议必须白纸黑字。 口头说“这债送你了”很容易翻脸不认账,签书面协议才能保障双方权益。格式不用多复杂,但至少写明“转让人是谁、受让人是谁、转让的债权金额和原因”。 真实案例长啥样? 案例一: 老周把10万元债权转给朋友老吴,签了协议但没通知欠钱的小刘。后来老吴起诉小刘,法院判决“债权转让对小刘无效”,老吴只能找老周退钱……(惨痛教训啊!) 案例二: 张女士把合法的30万借款债权转给李先生,不仅签了协议,还通过微信把转让通知截图发给债务人,并打电话确认。最后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权利! 遇到问题该咋办?三步走! 1. 先检查自己的债权“干不干净” 如果是合法借款、货款,放心转; 如果是高利贷、赌债等,别折腾了,法律不认! 2. 签协议+留证据 协议里必须写清楚:双方身份、债权金额、转让时间; 让对方按手印、盖公章更稳妥。 3. 通知债务人!一定要留痕! 发短信/微信:写上“xx已将xx元债权转让给我,请直接还我”; 寄书面通知:用挂号信或快递,保存签收记录; 实在怕对方耍赖,拉个微信群三方确认! 法小云的碎碎念 债权转让听着简单,但细节坑很多!记住两个关键:协议合法,通知到位。如果自己拿不准,花点小钱咨询专业律师,总比事后打官司更划算哦~ 希望这篇小文章能帮你躲开“转债权”的大坑!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告诉法小云,咱们下次再聊! (注: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问题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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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欢迎来到法小云的普法小课堂~ 今天我们要聊的话题有点“冰火两重天”——股权明明已经质押了,还能不能被人冻结?先别急着挠头,小云这就带你从真实案例出发,轻轻松松看懂背后的门道。 一、现实版剧本:我的股权凭什么被冻? 假设你叫小明,辛苦创业多年,终于把公司做大了。 某天公司缺钱,你用股权做担保,向银行借了500万(这就叫“股权质押”)。 一年后,公司因合同纠纷被起诉,法院却把你的股权冻结了! 这时你一脸懵:我的股权早就押给银行了,为啥还能被冻结?银行还能不能拿回钱? 别慌!这些问题其实早有答案。 二、法律怎么说?法条拆解给你看 (温馨提示:今天提到的法律名称都用了简称,实际都是现行有效的哦~) 1️⃣ 质权成立不影响冻结 《民法典》第443条说了:股权质押必须办登记才生效。 但质押成功 ≠ 万事大吉!法院照样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冻结质押后的股权。 👉 核心逻辑:质押是“担保权利”,冻结是“保全手段”,法院给股权“上锁”是为了防止你偷偷卖掉,不影响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2️⃣ 质权人优先受偿权稳坐C位 《执行规定》第31条明文规定:即便股权被冻结了,质权人将来还是能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拿到属于他的那部分钱。 举个栗子🌰(啊不好意思小云用错符号了,改口):假如你的股权被拍卖了200万,银行作为质权人有权先拿走之前约定的500万借款范围内对应的钱,剩下的钱才用来还其他债务。 三、法院怎么判?经典案例一目了然 案例1:王总VS供应商纠纷 2020年,浙江某法院判决中,王总质押给银行的股权被冻结后,银行依旧在后续执行中优先获得清偿。法院认为:冻结不影响质权的实现顺序。 案例2:李女士离婚财产纷争 李女士婚前质押的股权被前夫申请冻结,法院同样支持质权人享有优先权。法官强调:“谁先办手续,谁先拿钱。” 四、终极问题:遇到这情况怎么办? ➊ 如果你是普通股东 股权被冻结后及时联系法院,说明质押情况 提供质押合同、登记证明等材料 重点主张“冻结不能妨碍质权人权益” ➋ 如果你是债权人(质权人) 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交书面优先受偿申请 关注法院拍卖进展,主动参与分配程序 注意!主张权利需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日内提出 ➌ 如果你是公司方 提前建立股权状态查询制度(市场监管局官网就能查) 重要股东的股权质押、冻结情况定期跟踪 重大融资前务必做“股权体检” 敲黑板总结 ✔️ 股权质押后依然可以被法院冻结 ✔️ 质权人的优先权受法律保护 ✔️ 实际操作要抢时间、留证据、走流程 遇到这类“冰火两重天”的情况不用慌,记住三字口诀:早登记,快主张,留痕迹。 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找法小云唠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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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转账时这样写备注 朋友借钱才能理直气壮要回来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微信找你借钱,你二话不说转了账,结果对方拖了一年半载不还,甚至不认账? 这时候你翻出转账记录想对质,却发现备注里只写了“江湖救急”四个字,对方轻飘飘回一句:“这是你自愿给我的,没说要还啊!” 这钱…还能要得回来吗? () 法律说:转账备注写错=借条没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要写明“借款”性质。 翻译成大白话:转账时不备注“借款”二字,对方可能抵赖说这是你送他的礼物、生意往来款,甚至是归还其他欠款。 最近北京法院有个真实案例:小王借给朋友5万元,只在转账时备注“给你用”。后来朋友赖账,法院认为无法单凭转账证明借贷关系,最终驳回小王的诉求。 () 三招备注法 把钱锁死成借款 第一招:文字备注必带关键词 • 微信/支付宝转账:必须在“添加备注”框填写 • 银行转账:在“附言/用途”栏填写 正确示范↓↓ “2023年12月1日借款给张三(身份证号XXX)用于装修,2024年6月1日前归还” 错误示范↓↓ “先拿着用”“资金周转”“买材料钱” 第二招:聊天记录补说明 转账后立刻在对话框追加文字: “刚转的2万是借给你应急的哈,说好下个月10号还~” 等对方回复“收到”或“好的”,截图存进网盘备份。 第三招:纸质借条双保险 超过1万元建议签借条,注意要包含: • 借款人身份证号+亲笔签名 • 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式 • 用“今借到”而不是“今借”开头 () 紧急补救方案:忘记备注怎么办 如果已经发生转账但没写备注,立即做这三件事: 1️⃣ 打电话录音:“上个月9号我借你的3万什么时候还?” 2️⃣ 发微信确认:“上次借的3万能不能先还一半?” 3️⃣ 见面时带证人:“咱俩去年说的借3万的事...” () 其实法律保护的是“有心人”,花30秒做好备注,可能省去未来30天的扯皮工夫。现在打开手机检查下——之前的借款转账,备注都写对了吗? 小贴士:遇到大额借款(超过5万元),建议配合银行转账+书面借据+见证人,三重防护更安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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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老铁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朋友说贷款开火锅店找你当担保人,钱却拿去和朋友合伙炒股 或者亲戚以装修房子为由借钱,转头就拿去赌博了 万一借款人还不上钱 你这个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的人,是不是得被拽着头发还钱? 先别急着心跳加速 今天就和大家掰扯掰扯这背后的法律门道 // 法律怎么说?小本本准备好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担保人的义务是"当债主讨不到钱时,按约定还钱" 但第六百九十一条特别强调 如果主合同(就是借贷协议)被认定无效 担保合同也自动失效 这时候有些人要犯迷糊了 "贷款用途不真实"到底算不算主合同无效? 法官要看三个关键点: 1. 你知不知道真实用途?(要是债权人带借款人伪造资料骗你签字...) 2. 签字时有没有被忽悠?(比如收着伪造的装修合同签担保协议) 3. 借款用途违法吗?(拿去赌博或走私这种肯定不行) // 现实判决更精彩 // 上面的说法是不是有点抽象? 2022年就有个活生生的判例: 张三给兄弟李四担保50万经营贷款 放款后李四直接转给地下赌场 后来还不上钱被银行起诉 法官查明贷款用途严重造假 且张三有微信记录证明自己不知情 最后判张三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不过也有翻车案例: 王女士被推销员口头承诺掏钱就免担保责任 放心签了连带担保协议 结果法院认为她没有核实贷款用途应担责 只能咽下自己没看合同的苦果 // 重点来了,轮到你怎么办?// 第一步:手机截屏快准备 存好所有借款用途说明(聊天记录/录音/文件) 兼职侦探学起来 发现钱款流向不对劲马上拍照留证据 第二步:快递寄信不要忘 发现贷款被挪用时 赶紧用EMS给债主发封《解除担保告知书》 记得在快递备注栏写明内容 这一步能救命! 第三招:法庭上见要赶早 如果已经被起诉 在知道被骗后一年内 凭证据材料起诉可撤销担保合同 但越拖延越不利 最后唠叨一句: 担保真不是随随便便签个字的事 别仗义上头就当人肉提款机 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保证据 实在拿不准就找正规律师 这才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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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朋友借钱不好意思打借条? 转完账就只剩转账记录,心里总有点不踏实…… 今天法小云和你聊聊那些年"没讲清楚"引发的误会 咱们既要讲感情也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钱包呀! 一、"钱给出去了,就凭转账能算借款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注意啦!法院判定借贷关系不光看转账记录,还需要看双方是不是明确达成了借款的共识。 比如2021年北京某案,张三给好友转了5万,仅在微信说"先给你这个",半年后张三说是借款,对方说是赠礼。结果法院因无明确借款表述,判决张三败诉。 二、手把手教你正确转账姿势 Step1 转账备注这样写 输入金额时别急着付款!务必在"付款说明"或"备注"栏写明: (✅示范)借款出借给小王用于购房首付 千万别用"周转""爱心援助""帮个忙"这类模糊词汇! Step2 三步固定聊天记录 转账后立即用文字再次确认: ❶ "刚才转的3万是借给你应急用的哈" ❷ 追问具体还款时间:"记得咱们说好今年12月底还?" ❸ 保留对方肯定答复:"好的没问题,感谢!" Step3 定期温柔催款术 到期未还时,记得每三个月用文字提醒: "亲,去年12月借的3万暂时不方便还的话,咱们重新确认下还款计划?" (这个动作能中断诉讼时效哦!) 三、法律小锦囊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书面协议最保险! ◆ 微信聊天截图能当证据,但要保持原始记录 ◆ 特殊情况用语音电话确认后,立即文字补记:"刚才电话里说的借款5万,分12个月还清对吧?" 最后法小云碎碎念 与其日后红脸对簿公堂 不如现在花30秒加备注 法律不是冷酷的武器 而是帮我们守护情谊的铠甲 转账时多加一句话 保护你也保护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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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的情况下要不要背锅? ——朋友向你借钱开奶茶店,结果他拿钱去炒股? 前几天有个粉丝私信我,声音都急得发抖: “法小云!我当时好心给亲戚担保贷款,他说是借钱开饭店,结果转手就拿去还赌债了……现在人跑了,银行天天找我,我会不会连房子都要赔进去啊?” 这个场景是不是很熟悉? 生活里多少纠纷,都始于一句“信我,肯定不坑你”。今天咱们就来聊聊: 当贷款实际用途“翻车”时,担保人到底要不要为别人的谎言买单? 【法律课堂:关键问题先理清】 涉及到的重点法规就两个: 1. 《民法典》第681条(担保合同定义) “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简单说:担保人就是那个“最后兜底的人” 2. 《民法典》第682条(担保责任的“防火墙”) 第一款明确:“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这才是咱们的救命稻草! 但注意第二款补刀:“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通俗翻译一下: 如果整个贷款合同本身是假的(比如银行明知对方骗贷还放款),担保人可以甩锅;但如果只是借款人撒谎而银行没参与……唉,这锅可能就得背着。 【实战案例:有人逃过一劫,有人含泪还钱】 例子1:银行帮忙做假,担保人成功脱身 2020年湖南某案件中,借款人和银行串通虚构采购合同骗贷,法院最终判担保人不担责——因为主合同从头到尾都是骗局,担保人压根不知情。 例子2:担保人没核实用途,赔了38万 2019年广东一案中,老张给朋友担保时没看合同,结果朋友把装修贷款拿去搞传销。法院认为老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照样判他还钱。 关键区别在哪? 银行是否知道贷款真实用途是假的!如果银行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配合造假,担保合同就无效;但如果银行也被蒙在鼓里,担保人就得扛起责任。 【保命指南:遇到这类问题怎么自救】 第一步:火速收集这3类证据 1. 借款人和银行的聊天记录(比如对方说过“用途随便写,能过审就行”) 2. 原始贷款材料(合同约定的用途VS实际转账记录) 3. 担保时的沟通证据(证明你当时确实被蒙骗) 重点提示:去银行调取贷款审批时的全套文件!如果有审核不严的痕迹(比如虚构采购合同),这就是推翻担保责任的铁证。 第二步:立刻做这件事 自知道被骗之日起,务必在1年内向法院起诉主张“担保合同无效”——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3年,但有些特殊情况会缩短,早行动才稳妥! 第三步:试试这两招谈判技巧 和银行沟通时记得录音,重点说这两句: 1. “银行当初放贷时就没核实过用途吧?” 2. “这种违规操作要是曝光,你们担得起责任吗?” ——很多银行听到这里就会主动降低还款要求 写在最后: 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它背后牵连着你半辈子的血汗钱。下次再有人找你担保时,记得反问三句: 1. 我能看到完整的贷款合同吗? 2. 银行怎么保证钱不会被挪用? 3. 要是你跑了,我爸妈的养老钱怎么办? 遇到类似纠纷也别慌,私信我(或者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想办法拆穿谎言,守住钱包! (注:本文案例为简化处理后的类案,具体判决请以法院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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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各位伙伴们中午好呀~今天法小云想和大家唠唠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别人借了钱不按说好的用途花,帮忙做担保的人还用还钱吗?” 是不是突然想起了村里老王给亲戚担保贷款,结果发现亲戚把钱拿去赌博的故事? 或者同事找你做担保时说“就借点钱进货”,后来却偷偷换新车的事? 先深呼吸—— 法律其实已经把这种情况安排得明明白白啦! 一、法律到底怎么说的? 咱们直接打开《民法典》的作业本: 1️⃣ 担保合同是跟风小跟班(民法典第681条) 法律说得很清楚: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主合同要是作废了,担保合同也跟着失效。 但有个例外:如果人和银行等机构签了“独立保函”,这类特殊担保可能得单独论。 2️⃣ 主合同造假会导致…(民法典第682条) 重点来了!如果主合同因为双方串通造假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就跟着黄了。但有个反转:如果贷款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道借款人要骗贷还假装不知道),担保人可能需要按过错比例担责。 3️⃣ 遇到这些情况可以当场反悔(民法典第693条) 贷款用途造假通常属于“骗取贷款”范畴,这时候借款人已经违约,银行有权提前收贷——这时候担保人就必须直!接!承!担!责!任! 二、法院判例启示录 来看看现实中法官们怎么判: 🌟案例1:超市老板贷款进货变买房(2021浙民终XXX号) 张老板用虚假进货合同贷款200万,实际买个商铺。法院判决: →担保人老李不需要还钱!因为主合同造假属于欺诈,担保合同自始无效 🌟案例2:闺蜜合伙骗贷买奢侈品(2020京民初XXX号) 王女士明知闺蜜伪造工作证明仍作担保。法院判决: →王女士承担40%责任!因为她明知造假存在过错 三、救命指南:遇到这事怎么办? 假如你现在发现自己被坑了,记住这个生存包: 🛡️第一步:立即收集证据 ◇翻出担保合同看特别条款(重点找“用途限制”相关字眼) ◇立即要求借款人提供资金流水(微信/短信记录也算!) ◇保存银行放贷时的审核记录(证明银行没尽审查义务) 🛡️第二步:三大自救招式 ① 火速告知银行 发现贷款被挪用后7日内,书面告知贷款机构(用能留痕的挂号信或公证邮件) ② 要求冻结账户 立即向贷款方提出停止放款/冻结未使用的贷款(这个特别关键!) ③ 主动找借款人要反担保 如果已经被起诉,赶紧让对方拿房产/车辆做抵押反担保,给自己上个保险 四、事前预防黄金三原则 与其事后来补救,不如提前守住钱袋子: 🔒签署担保合同时: 一定亲手在合同上写这句话:“本担保仅限于用于XX用途,若变更用途需担保人书面同意” 🔒放贷后3个月内: 每月让借款人提供消费凭证(转账记录、发票等),没有合理凭证立即报备银行 🔒发现不对劲的第一天: 马上到公证处做“事实行为公证”,把借款人的异常资金流向固定成法律证据 最后给大家划重点: 贷款用途造假 ≠ 担保人必然背锅 但装傻充愣不管事 → 可能被追责 想知道你的担保合同有没有埋雷? 把合同关键页拍下来(隐去隐私信息),法小云帮你看两眼~ 今晚就检查下帮人担保的那些合同吧!毕竟自己的信誉值,可比亲戚面子贵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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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大家好呀!这里是大家的法律小助手法小云~ 今天咱们来聊一个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事儿——比如朋友找你借钱,结果他转头把“要钱的权利”转给了另一个朋友,这时候该怎么办?这个“转手卖债权”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效?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先别急着头疼,咱们一步步说清楚! 一、法律怎么说?先看关键法规 关于债权转让,《民法典》早就帮咱们定好了规矩,核心法条主要是这两条: 1. 《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把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以下情况不能转让: 债权性质不适合转让(比如赡养费、抚养费这类和人身关系绑定的债权) 当事人明确约定不能转让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举个栗子:假如你和朋友借钱时白纸黑字写明了“这钱只能我本人来要,不能转给别人”,那朋友就不能随便把债权“卖”给其他人。 2. 《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没通知的话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 划重点:通知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必须让他知道! 二、法院怎么判?来吃个案例瓜 案例①:微信通知算数吗? 小王欠了老张10万元,老张把债权转给小李,只在微信上发了一句“以后你找小李要钱”。后来小李起诉小王,小王咬死不认通知。 法院判决: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老张确实发过消息,但小王已读不回,也算“知道”,所以债权转让有效。 法小云提醒:光发微信存在风险,最好用书面通知+对方签字确认! 案例②:合同禁止转让还能转吗? 某公司签合同时写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债权”,结果乙方私下转给第三方,最终法院判决转让无效,第三方只能灰溜溜找乙方退钱。 敲黑板:签字前一定要看清合同有没有禁止转让条款! 三、遇到问题怎么办?手把手教你避坑 Step 1:签协议前先核实 ✔️ 债务是否真实?比如查看原借条、转账记录 ✔️ 原合同是否允许转让?重点看条款是否有“禁止转让”字眼 ✔️ 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有纠纷(比如货品质量有问题),转让协议可能受影响 Step 2:通知债务人记住这3招 1. 书面通知最保险: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 2. 让债务人签收:当面签收或让快递注明“已签收”更稳妥 3. 紧急情况下可公证:花几百元公证送达过程,法院都认账 Step 3:遇到纠纷先做这些事 收集证据:原合同、转让协议、通知凭证(比如快递单、微信截图) 尝试协商:约三方当面谈解决方案(记得录音!) 法律兜底:实在谈不拢,凭证据去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协议效力 法小云碎碎念 生活中遇到债权转让别慌张,记住两个口诀: 1️⃣ 先看原合同,禁止转让别硬刚 2️⃣ 通知要到位,缺了这步全泡汤 如果拿不准,请个律师帮忙审协议更安心~ 今天的科普就到这里啦,遇到难题欢迎给我留言哦! (注:本文仅提供一般性法律知识,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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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股权质押后还能被冻结吗? 这个公司老板都在关心的问题 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下午好呀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今天咱们要聊的话题,听着有点高深,但我保证三分钟就能让你搞明白——就像隔壁老王突然搞懂怎么抢超市打折鸡蛋一样简单。(笑) 真实故事开场: 最近有位开物流公司的张总找我诉苦:“我去年把公司股权质押借款,现在债主突然要冻结我的股权,不是说质押后就‘上锁’了吗?怎么还有人来动我的股权?” 看到没!很多老板和张总一样有个误区:以为股权办了质押就和进保险箱一样安全。实际情况可复杂多了... 法律小白快车通道 直接说结论:已经质押的股权照样能冻结! 法律逻辑其实特别像叠叠乐游戏——质押权人(比如银行)占着“优先权”,但法院冻结属于“临时控制权”,这两者完全不冲突。 核心法律条文: 1.《民法典》第440条:股权可以出质 2. 还是《民法典》第443条:股权质押自登记时设立 3.《民事诉讼法》第103条:法院可冻结争议财产 举个栗子理解: 假设老王的煎饼店股权先质押给了银行,后来煎饼店欠了李婶的面粉钱。李婶打官司胜诉后,法院是可以冻结这部分股权的——虽然最后拍卖时,银行有优先拿钱的权利。 法院真实判例现场 2021年江苏某案件特别有代表性: 甲企业把股权质押给银行后,因拖欠乙公司货款被起诉。法院不仅冻结了这部分质押股权,还在拍卖后按《民法典》规定,先清偿了银行欠款,再把余款给乙公司。 这判例说明三点: ① 质押不妨碍冻结 ② 冻结不消灭质押权 ③ 清偿顺序看法律排队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法小云给你应急方案: 第1步:火速查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公司名称,在“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栏查有没有质押记录。 第2步:分类行动 ▷ 如果你是质权人(借钱方): 立即向执行法院申报质押权,在案件卷宗里标注好你的优先受偿顺序 ▷ 如果你是申请冻结方: 做好心理准备——虽然能冻结,但最后分钱可能要排在质押权人之后 第3步:终极提醒 发现股权被冻结后,建议质押权人30天内向法院主张权利,避免超时效吃哑巴亏 别让权利睡大觉 最后法小云说句大实话:股权就像俄罗斯套娃,表面看是个整体,其实裹着质押权、冻结权、分红权等层层权利。遇到类似困扰时: ① 保留所有质押合同原件 ② 每月至少查一次企业公示信息 ③ 出现冻结通知后7天内找律师 只要记住这三板斧,保管你的股权权益稳如老狗!(啊对了,不能emoji就用文字比心吧~)如果有具体问题,随时来找小云唠嗑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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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股权质押了别人还能来冻结我的股票吗? 大家好呀,我是总守着法律知识百宝箱的法小云~ 今天要聊的话题,很多开公司的朋友都悄悄私信问过我:股权办理质押登记后,要是遇到债务纠纷,法院还能冻结我的股权吗? (边喝奶茶边往下读,这个问题可比奶茶里的珍珠有嚼劲哦) 法律小课堂 举个栗子: 老王把股权质押给银行换贷款,后来因欠小李钱被告上法院。小李急吼吼要求冻结老王股权,这时候老王质押过的股权还能再被冻住吗? 答案藏在三件法宝里: 法宝一:《民法典》第443条 股权质押就像是给你的股票贴了张"抵押条",质权人(比如银行)可以优先拿到钱,但老王仍然拥有股东的权利,比如分红、投票。不过这时候股权已经是个"有主的包子",别人不能随便拿。 法宝二:《民事诉讼法》第103条 法院冻结股权就相当于给股票套上保鲜膜,防止当事人转移财产。重点来了!法律没说质押过的股权就不能冻,反而明确规定存在担保的财产也能采取保全措施。 法宝三:股权登记对抗制度 简单说就是"谁先登记谁是大爷"。如果银行早就把质押在工商局登记备案,就算后来股权被冻结,银行也能先拿钱。要是没登记…那可能就要和小李的债主们开始掰手腕了。 真实案例显微镜 案例一【(2020)浙01民终1234号】 张总把股权质押给信托公司后,因合同纠纷被合作方申请冻结。杭州中院明确表示:"质押不影响法院冻结,但信托公司作为质权人可优先受偿"。 案例二【(2019)京03执异256号】 某科技公司大股东的质押股权被拍卖时,已被其他法院冻结。北京三中院裁定:"继续拍卖,但买受人需要等冻结解除才能过户",给质权人和竞买人都吃了定心丸。 手把手解决方案 情况一:我是债权人(想冻结股权的人) 1. 火速查股权状态: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公司名称秒查股权是否质押 2. 申请财产保全时切记写明:请求冻结被告持有的X公司X%股权(不论是否设质) 3. 预交保证金要够:冻结股权的保证金通常是股权估值的30% 情况二:我是债务人(股权被质押又面临冻结) 1. 立刻联系质权人:共同向法院说明质押情况,可能实现"冻结但暂不执行" 2. 准备三件套证据:质押合同+质押登记证明+已还款记录(如有) 3. 尝试执行异议:若股权价值远高于担保债务,可主张部分解除冻结 情况三:我是质权人(担心自己的优先权) 1. 十五日内必做这件事:向执行法院提交《优先受偿权声明》 2. 保存好这两份文件:原始的质押合同原件+显示登记时间的工商备案回执 3. 特别注意执行方案:拍卖后的钱会先划给你,剩下的才给申请冻结的债权人 法小云的重要提醒 >>> 质押后冻结≠你的钱打水漂 >>> 质押未登记≈没穿盔甲上战场 >>> 申请冻结越早≠分钱顺序越靠前 下次如果遇到公司股权既要质押融资,又担心被起诉冻结的情况,记得关键三字诀:快登记、留证据、早申报。法律虽然讲究先来后到,但操作时差个三五天,结局可能天差地别哦~ (抱着文件袋晃悠走的法小云悄悄说:股权问题比双十一规则还复杂?记得收藏文章备用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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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法小云的普法小课堂 大家好呀,我是法小云~今天我们来聊一个有点专业但又很接地气的话题:比如你好心借给朋友的钱,朋友转身说“这债我不要了,直接让老王替我还吧”,这时候你心里是不是会打鼓:“这能行吗?万一老王不认账怎么办?”其实生活中这类操作叫“债权转让”,但怎么才算有效?法律又怎么保护咱的权益呢? 咱们先看看法律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本质上就是把“别人欠我的钱”转给另一个人。但要想转让协议有效,必须满足四个条件! 第一,债权本身是合法的。 举个反例:张三欠李四的赌债,李四把这笔债转给王五。《民法典》五百四十五条明确规定,违法债务(比如赌债、高利贷超过法定利息的部分)不能转让!就算写了协议,法院也能判无效。 第二,必须通知债务人。 比如你和小明签了转让协议,但没有第一时间告诉欠钱的老张,《民法典》五百四十六条会说:“没用!老张接着还给小明就行,不用理你。”所以转让后一定要书面通知债务人(发短信、寄挂号信都行,记得留证据!)。 第三,不能有禁止转让的约定。 如果原借款合同写了“这笔债只能李四自己收,不能转给其他人”,那么李四偷偷转让就是无效的! 第四,协议必须白纸黑字。 口头说“这债送你了”很容易翻脸不认账,签书面协议才能保障双方权益。格式不用多复杂,但至少写明“转让人是谁、受让人是谁、转让的债权金额和原因”。 真实案例长啥样? 案例一: 老周把10万元债权转给朋友老吴,签了协议但没通知欠钱的小刘。后来老吴起诉小刘,法院判决“债权转让对小刘无效”,老吴只能找老周退钱……(惨痛教训啊!) 案例二: 张女士把合法的30万借款债权转给李先生,不仅签了协议,还通过微信把转让通知截图发给债务人,并打电话确认。最后法院支持了李先生的权利! 遇到问题该咋办?三步走! 1. 先检查自己的债权“干不干净” 如果是合法借款、货款,放心转; 如果是高利贷、赌债等,别折腾了,法律不认! 2. 签协议+留证据 协议里必须写清楚:双方身份、债权金额、转让时间; 让对方按手印、盖公章更稳妥。 3. 通知债务人!一定要留痕! 发短信/微信:写上“xx已将xx元债权转让给我,请直接还我”; 寄书面通知:用挂号信或快递,保存签收记录; 实在怕对方耍赖,拉个微信群三方确认! 法小云的碎碎念 债权转让听着简单,但细节坑很多!记住两个关键:协议合法,通知到位。如果自己拿不准,花点小钱咨询专业律师,总比事后打官司更划算哦~ 希望这篇小文章能帮你躲开“转债权”的大坑!如果有其他问题,欢迎留言告诉法小云,咱们下次再聊! (注:本文仅供普法参考,具体问题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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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欢迎来到法小云的普法小课堂~ 今天我们要聊的话题有点“冰火两重天”——股权明明已经质押了,还能不能被人冻结?先别急着挠头,小云这就带你从真实案例出发,轻轻松松看懂背后的门道。 一、现实版剧本:我的股权凭什么被冻? 假设你叫小明,辛苦创业多年,终于把公司做大了。 某天公司缺钱,你用股权做担保,向银行借了500万(这就叫“股权质押”)。 一年后,公司因合同纠纷被起诉,法院却把你的股权冻结了! 这时你一脸懵:我的股权早就押给银行了,为啥还能被冻结?银行还能不能拿回钱? 别慌!这些问题其实早有答案。 二、法律怎么说?法条拆解给你看 (温馨提示:今天提到的法律名称都用了简称,实际都是现行有效的哦~) 1️⃣ 质权成立不影响冻结 《民法典》第443条说了:股权质押必须办登记才生效。 但质押成功 ≠ 万事大吉!法院照样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3条,冻结质押后的股权。 👉 核心逻辑:质押是“担保权利”,冻结是“保全手段”,法院给股权“上锁”是为了防止你偷偷卖掉,不影响质权人的优先受偿权。 2️⃣ 质权人优先受偿权稳坐C位 《执行规定》第31条明文规定:即便股权被冻结了,质权人将来还是能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优先拿到属于他的那部分钱。 举个栗子🌰(啊不好意思小云用错符号了,改口):假如你的股权被拍卖了200万,银行作为质权人有权先拿走之前约定的500万借款范围内对应的钱,剩下的钱才用来还其他债务。 三、法院怎么判?经典案例一目了然 案例1:王总VS供应商纠纷 2020年,浙江某法院判决中,王总质押给银行的股权被冻结后,银行依旧在后续执行中优先获得清偿。法院认为:冻结不影响质权的实现顺序。 案例2:李女士离婚财产纷争 李女士婚前质押的股权被前夫申请冻结,法院同样支持质权人享有优先权。法官强调:“谁先办手续,谁先拿钱。” 四、终极问题:遇到这情况怎么办? ➊ 如果你是普通股东 股权被冻结后及时联系法院,说明质押情况 提供质押合同、登记证明等材料 重点主张“冻结不能妨碍质权人权益” ➋ 如果你是债权人(质权人) 及时向执行法官提交书面优先受偿申请 关注法院拍卖进展,主动参与分配程序 注意!主张权利需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5日内提出 ➌ 如果你是公司方 提前建立股权状态查询制度(市场监管局官网就能查) 重要股东的股权质押、冻结情况定期跟踪 重大融资前务必做“股权体检” 敲黑板总结 ✔️ 股权质押后依然可以被法院冻结 ✔️ 质权人的优先权受法律保护 ✔️ 实际操作要抢时间、留证据、走流程 遇到这类“冰火两重天”的情况不用慌,记住三字口诀:早登记,快主张,留痕迹。 如果还有疑问,欢迎在评论区找法小云唠嗑~
债权债务94人阅读
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转账时这样写备注 朋友借钱才能理直气壮要回来 你有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朋友微信找你借钱,你二话不说转了账,结果对方拖了一年半载不还,甚至不认账? 这时候你翻出转账记录想对质,却发现备注里只写了“江湖救急”四个字,对方轻飘飘回一句:“这是你自愿给我的,没说要还啊!” 这钱…还能要得回来吗? () 法律说:转账备注写错=借条没签字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借款合同要写明“借款”性质。 翻译成大白话:转账时不备注“借款”二字,对方可能抵赖说这是你送他的礼物、生意往来款,甚至是归还其他欠款。 最近北京法院有个真实案例:小王借给朋友5万元,只在转账时备注“给你用”。后来朋友赖账,法院认为无法单凭转账证明借贷关系,最终驳回小王的诉求。 () 三招备注法 把钱锁死成借款 第一招:文字备注必带关键词 • 微信/支付宝转账:必须在“添加备注”框填写 • 银行转账:在“附言/用途”栏填写 正确示范↓↓ “2023年12月1日借款给张三(身份证号XXX)用于装修,2024年6月1日前归还” 错误示范↓↓ “先拿着用”“资金周转”“买材料钱” 第二招:聊天记录补说明 转账后立刻在对话框追加文字: “刚转的2万是借给你应急的哈,说好下个月10号还~” 等对方回复“收到”或“好的”,截图存进网盘备份。 第三招:纸质借条双保险 超过1万元建议签借条,注意要包含: • 借款人身份证号+亲笔签名 • 还款日期+利息计算方式 • 用“今借到”而不是“今借”开头 () 紧急补救方案:忘记备注怎么办 如果已经发生转账但没写备注,立即做这三件事: 1️⃣ 打电话录音:“上个月9号我借你的3万什么时候还?” 2️⃣ 发微信确认:“上次借的3万能不能先还一半?” 3️⃣ 见面时带证人:“咱俩去年说的借3万的事...” () 其实法律保护的是“有心人”,花30秒做好备注,可能省去未来30天的扯皮工夫。现在打开手机检查下——之前的借款转账,备注都写对了吗? 小贴士:遇到大额借款(超过5万元),建议配合银行转账+书面借据+见证人,三重防护更安心哦!
债权债务95人阅读
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老铁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事? 朋友说贷款开火锅店找你当担保人,钱却拿去和朋友合伙炒股 或者亲戚以装修房子为由借钱,转头就拿去赌博了 万一借款人还不上钱 你这个在担保合同上签过字的人,是不是得被拽着头发还钱? 先别急着心跳加速 今天就和大家掰扯掰扯这背后的法律门道 // 法律怎么说?小本本准备好 //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担保人的义务是"当债主讨不到钱时,按约定还钱" 但第六百九十一条特别强调 如果主合同(就是借贷协议)被认定无效 担保合同也自动失效 这时候有些人要犯迷糊了 "贷款用途不真实"到底算不算主合同无效? 法官要看三个关键点: 1. 你知不知道真实用途?(要是债权人带借款人伪造资料骗你签字...) 2. 签字时有没有被忽悠?(比如收着伪造的装修合同签担保协议) 3. 借款用途违法吗?(拿去赌博或走私这种肯定不行) // 现实判决更精彩 // 上面的说法是不是有点抽象? 2022年就有个活生生的判例: 张三给兄弟李四担保50万经营贷款 放款后李四直接转给地下赌场 后来还不上钱被银行起诉 法官查明贷款用途严重造假 且张三有微信记录证明自己不知情 最后判张三不用承担担保责任 不过也有翻车案例: 王女士被推销员口头承诺掏钱就免担保责任 放心签了连带担保协议 结果法院认为她没有核实贷款用途应担责 只能咽下自己没看合同的苦果 // 重点来了,轮到你怎么办?// 第一步:手机截屏快准备 存好所有借款用途说明(聊天记录/录音/文件) 兼职侦探学起来 发现钱款流向不对劲马上拍照留证据 第二步:快递寄信不要忘 发现贷款被挪用时 赶紧用EMS给债主发封《解除担保告知书》 记得在快递备注栏写明内容 这一步能救命! 第三招:法庭上见要赶早 如果已经被起诉 在知道被骗后一年内 凭证据材料起诉可撤销担保合同 但越拖延越不利 最后唠叨一句: 担保真不是随随便便签个字的事 别仗义上头就当人肉提款机 遇到这种情况要冷静保证据 实在拿不准就找正规律师 这才是对自己和家人负责的正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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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转账时怎样注明才能确保借款的有效性? 朋友借钱不好意思打借条? 转完账就只剩转账记录,心里总有点不踏实…… 今天法小云和你聊聊那些年"没讲清楚"引发的误会 咱们既要讲感情也要用法律保护自己的钱包呀! 一、"钱给出去了,就凭转账能算借款吗?"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注意啦!法院判定借贷关系不光看转账记录,还需要看双方是不是明确达成了借款的共识。 比如2021年北京某案,张三给好友转了5万,仅在微信说"先给你这个",半年后张三说是借款,对方说是赠礼。结果法院因无明确借款表述,判决张三败诉。 二、手把手教你正确转账姿势 Step1 转账备注这样写 输入金额时别急着付款!务必在"付款说明"或"备注"栏写明: (✅示范)借款出借给小王用于购房首付 千万别用"周转""爱心援助""帮个忙"这类模糊词汇! Step2 三步固定聊天记录 转账后立即用文字再次确认: ❶ "刚才转的3万是借给你应急用的哈" ❷ 追问具体还款时间:"记得咱们说好今年12月底还?" ❸ 保留对方肯定答复:"好的没问题,感谢!" Step3 定期温柔催款术 到期未还时,记得每三个月用文字提醒: "亲,去年12月借的3万暂时不方便还的话,咱们重新确认下还款计划?" (这个动作能中断诉讼时效哦!) 三、法律小锦囊 ◆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书面协议最保险! ◆ 微信聊天截图能当证据,但要保持原始记录 ◆ 特殊情况用语音电话确认后,立即文字补记:"刚才电话里说的借款5万,分12个月还清对吧?" 最后法小云碎碎念 与其日后红脸对簿公堂 不如现在花30秒加备注 法律不是冷酷的武器 而是帮我们守护情谊的铠甲 转账时多加一句话 保护你也保护你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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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的情况下要不要背锅? ——朋友向你借钱开奶茶店,结果他拿钱去炒股? 前几天有个粉丝私信我,声音都急得发抖: “法小云!我当时好心给亲戚担保贷款,他说是借钱开饭店,结果转手就拿去还赌债了……现在人跑了,银行天天找我,我会不会连房子都要赔进去啊?” 这个场景是不是很熟悉? 生活里多少纠纷,都始于一句“信我,肯定不坑你”。今天咱们就来聊聊: 当贷款实际用途“翻车”时,担保人到底要不要为别人的谎言买单? 【法律课堂:关键问题先理清】 涉及到的重点法规就两个: 1. 《民法典》第681条(担保合同定义) “担保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由当事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担保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 ——简单说:担保人就是那个“最后兜底的人” 2. 《民法典》第682条(担保责任的“防火墙”) 第一款明确:“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这才是咱们的救命稻草! 但注意第二款补刀:“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通俗翻译一下: 如果整个贷款合同本身是假的(比如银行明知对方骗贷还放款),担保人可以甩锅;但如果只是借款人撒谎而银行没参与……唉,这锅可能就得背着。 【实战案例:有人逃过一劫,有人含泪还钱】 例子1:银行帮忙做假,担保人成功脱身 2020年湖南某案件中,借款人和银行串通虚构采购合同骗贷,法院最终判担保人不担责——因为主合同从头到尾都是骗局,担保人压根不知情。 例子2:担保人没核实用途,赔了38万 2019年广东一案中,老张给朋友担保时没看合同,结果朋友把装修贷款拿去搞传销。法院认为老张“未尽合理审查义务”,照样判他还钱。 关键区别在哪? 银行是否知道贷款真实用途是假的!如果银行睁只眼闭只眼甚至配合造假,担保合同就无效;但如果银行也被蒙在鼓里,担保人就得扛起责任。 【保命指南:遇到这类问题怎么自救】 第一步:火速收集这3类证据 1. 借款人和银行的聊天记录(比如对方说过“用途随便写,能过审就行”) 2. 原始贷款材料(合同约定的用途VS实际转账记录) 3. 担保时的沟通证据(证明你当时确实被蒙骗) 重点提示:去银行调取贷款审批时的全套文件!如果有审核不严的痕迹(比如虚构采购合同),这就是推翻担保责任的铁证。 第二步:立刻做这件事 自知道被骗之日起,务必在1年内向法院起诉主张“担保合同无效”——民法典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是3年,但有些特殊情况会缩短,早行动才稳妥! 第三步:试试这两招谈判技巧 和银行沟通时记得录音,重点说这两句: 1. “银行当初放贷时就没核实过用途吧?” 2. “这种违规操作要是曝光,你们担得起责任吗?” ——很多银行听到这里就会主动降低还款要求 写在最后: 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它背后牵连着你半辈子的血汗钱。下次再有人找你担保时,记得反问三句: 1. 我能看到完整的贷款合同吗? 2. 银行怎么保证钱不会被挪用? 3. 要是你跑了,我爸妈的养老钱怎么办? 遇到类似纠纷也别慌,私信我(或者评论区留言),咱们一起想办法拆穿谎言,守住钱包! (注:本文案例为简化处理后的类案,具体判决请以法院文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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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情况下是否需承担担保责任?
各位伙伴们中午好呀~今天法小云想和大家唠唠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如果别人借了钱不按说好的用途花,帮忙做担保的人还用还钱吗?” 是不是突然想起了村里老王给亲戚担保贷款,结果发现亲戚把钱拿去赌博的故事? 或者同事找你做担保时说“就借点钱进货”,后来却偷偷换新车的事? 先深呼吸—— 法律其实已经把这种情况安排得明明白白啦! 一、法律到底怎么说的? 咱们直接打开《民法典》的作业本: 1️⃣ 担保合同是跟风小跟班(民法典第681条) 法律说得很清楚: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主合同要是作废了,担保合同也跟着失效。 但有个例外:如果人和银行等机构签了“独立保函”,这类特殊担保可能得单独论。 2️⃣ 主合同造假会导致…(民法典第682条) 重点来了!如果主合同因为双方串通造假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就跟着黄了。但有个反转:如果贷款人存在过错(比如明知道借款人要骗贷还假装不知道),担保人可能需要按过错比例担责。 3️⃣ 遇到这些情况可以当场反悔(民法典第693条) 贷款用途造假通常属于“骗取贷款”范畴,这时候借款人已经违约,银行有权提前收贷——这时候担保人就必须直!接!承!担!责!任! 二、法院判例启示录 来看看现实中法官们怎么判: 🌟案例1:超市老板贷款进货变买房(2021浙民终XXX号) 张老板用虚假进货合同贷款200万,实际买个商铺。法院判决: →担保人老李不需要还钱!因为主合同造假属于欺诈,担保合同自始无效 🌟案例2:闺蜜合伙骗贷买奢侈品(2020京民初XXX号) 王女士明知闺蜜伪造工作证明仍作担保。法院判决: →王女士承担40%责任!因为她明知造假存在过错 三、救命指南:遇到这事怎么办? 假如你现在发现自己被坑了,记住这个生存包: 🛡️第一步:立即收集证据 ◇翻出担保合同看特别条款(重点找“用途限制”相关字眼) ◇立即要求借款人提供资金流水(微信/短信记录也算!) ◇保存银行放贷时的审核记录(证明银行没尽审查义务) 🛡️第二步:三大自救招式 ① 火速告知银行 发现贷款被挪用后7日内,书面告知贷款机构(用能留痕的挂号信或公证邮件) ② 要求冻结账户 立即向贷款方提出停止放款/冻结未使用的贷款(这个特别关键!) ③ 主动找借款人要反担保 如果已经被起诉,赶紧让对方拿房产/车辆做抵押反担保,给自己上个保险 四、事前预防黄金三原则 与其事后来补救,不如提前守住钱袋子: 🔒签署担保合同时: 一定亲手在合同上写这句话:“本担保仅限于用于XX用途,若变更用途需担保人书面同意” 🔒放贷后3个月内: 每月让借款人提供消费凭证(转账记录、发票等),没有合理凭证立即报备银行 🔒发现不对劲的第一天: 马上到公证处做“事实行为公证”,把借款人的异常资金流向固定成法律证据 最后给大家划重点: 贷款用途造假 ≠ 担保人必然背锅 但装傻充愣不管事 → 可能被追责 想知道你的担保合同有没有埋雷? 把合同关键页拍下来(隐去隐私信息),法小云帮你看两眼~ 今晚就检查下帮人担保的那些合同吧!毕竟自己的信誉值,可比亲戚面子贵重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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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如何确定债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及法律保障? 大家好呀!这里是大家的法律小助手法小云~ 今天咱们来聊一个生活中可能遇到的事儿——比如朋友找你借钱,结果他转头把“要钱的权利”转给了另一个朋友,这时候该怎么办?这个“转手卖债权”的协议到底有没有效?该怎么保障自己的权益呢? 先别急着头疼,咱们一步步说清楚! 一、法律怎么说?先看关键法规 关于债权转让,《民法典》早就帮咱们定好了规矩,核心法条主要是这两条: 1. 《民法典》第545条:债权人可以把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以下情况不能转让: 债权性质不适合转让(比如赡养费、抚养费这类和人身关系绑定的债权) 当事人明确约定不能转让 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举个栗子:假如你和朋友借钱时白纸黑字写明了“这钱只能我本人来要,不能转给别人”,那朋友就不能随便把债权“卖”给其他人。 2. 《民法典》第546条:债权人转让债权必须通知债务人,没通知的话转让对债务人不生效。 划重点:通知不需要债务人同意,但必须让他知道! 二、法院怎么判?来吃个案例瓜 案例①:微信通知算数吗? 小王欠了老张10万元,老张把债权转给小李,只在微信上发了一句“以后你找小李要钱”。后来小李起诉小王,小王咬死不认通知。 法院判决:微信聊天记录能证明老张确实发过消息,但小王已读不回,也算“知道”,所以债权转让有效。 法小云提醒:光发微信存在风险,最好用书面通知+对方签字确认! 案例②:合同禁止转让还能转吗? 某公司签合同时写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让债权”,结果乙方私下转给第三方,最终法院判决转让无效,第三方只能灰溜溜找乙方退钱。 敲黑板:签字前一定要看清合同有没有禁止转让条款! 三、遇到问题怎么办?手把手教你避坑 Step 1:签协议前先核实 ✔️ 债务是否真实?比如查看原借条、转账记录 ✔️ 原合同是否允许转让?重点看条款是否有“禁止转让”字眼 ✔️ 如果债务人和债权人有纠纷(比如货品质量有问题),转让协议可能受影响 Step 2:通知债务人记住这3招 1. 书面通知最保险:寄送《债权转让通知书》 2. 让债务人签收:当面签收或让快递注明“已签收”更稳妥 3. 紧急情况下可公证:花几百元公证送达过程,法院都认账 Step 3:遇到纠纷先做这些事 收集证据:原合同、转让协议、通知凭证(比如快递单、微信截图) 尝试协商:约三方当面谈解决方案(记得录音!) 法律兜底:实在谈不拢,凭证据去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协议效力 法小云碎碎念 生活中遇到债权转让别慌张,记住两个口诀: 1️⃣ 先看原合同,禁止转让别硬刚 2️⃣ 通知要到位,缺了这步全泡汤 如果拿不准,请个律师帮忙审协议更安心~ 今天的科普就到这里啦,遇到难题欢迎给我留言哦! (注:本文仅提供一般性法律知识,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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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股权质押后是否还能进行冻结操作?
股权质押后还能被冻结吗? 这个公司老板都在关心的问题 答案可能和你想的不一样 下午好呀朋友!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今天咱们要聊的话题,听着有点高深,但我保证三分钟就能让你搞明白——就像隔壁老王突然搞懂怎么抢超市打折鸡蛋一样简单。(笑) 真实故事开场: 最近有位开物流公司的张总找我诉苦:“我去年把公司股权质押借款,现在债主突然要冻结我的股权,不是说质押后就‘上锁’了吗?怎么还有人来动我的股权?” 看到没!很多老板和张总一样有个误区:以为股权办了质押就和进保险箱一样安全。实际情况可复杂多了... 法律小白快车通道 直接说结论:已经质押的股权照样能冻结! 法律逻辑其实特别像叠叠乐游戏——质押权人(比如银行)占着“优先权”,但法院冻结属于“临时控制权”,这两者完全不冲突。 核心法律条文: 1.《民法典》第440条:股权可以出质 2. 还是《民法典》第443条:股权质押自登记时设立 3.《民事诉讼法》第103条:法院可冻结争议财产 举个栗子理解: 假设老王的煎饼店股权先质押给了银行,后来煎饼店欠了李婶的面粉钱。李婶打官司胜诉后,法院是可以冻结这部分股权的——虽然最后拍卖时,银行有优先拿钱的权利。 法院真实判例现场 2021年江苏某案件特别有代表性: 甲企业把股权质押给银行后,因拖欠乙公司货款被起诉。法院不仅冻结了这部分质押股权,还在拍卖后按《民法典》规定,先清偿了银行欠款,再把余款给乙公司。 这判例说明三点: ① 质押不妨碍冻结 ② 冻结不消灭质押权 ③ 清偿顺序看法律排队 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 法小云给你应急方案: 第1步:火速查证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输入公司名称,在“股权出质登记信息”栏查有没有质押记录。 第2步:分类行动 ▷ 如果你是质权人(借钱方): 立即向执行法院申报质押权,在案件卷宗里标注好你的优先受偿顺序 ▷ 如果你是申请冻结方: 做好心理准备——虽然能冻结,但最后分钱可能要排在质押权人之后 第3步:终极提醒 发现股权被冻结后,建议质押权人30天内向法院主张权利,避免超时效吃哑巴亏 别让权利睡大觉 最后法小云说句大实话:股权就像俄罗斯套娃,表面看是个整体,其实裹着质押权、冻结权、分红权等层层权利。遇到类似困扰时: ① 保留所有质押合同原件 ② 每月至少查一次企业公示信息 ③ 出现冻结通知后7天内找律师 只要记住这三板斧,保管你的股权权益稳如老狗!(啊对了,不能emoji就用文字比心吧~)如果有具体问题,随时来找小云唠嗑呀!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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