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生活中,业主有时会面临因各种原因申请物业费减免的情况。以下将介绍哪些情况下可以申请物业费减免,以及哪些情况可能不被允许减免物业费,并附带相关法律条文。
一、可申请物业费减免的情况:
1. 长期空置房屋:如房屋连续六个月以上无人居住,且物业公司能够证明相关事实,业主可申请减免物业费。如因业主出国长期未居住,提供相关证明后,可向物业提出减免申请。法律依据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二. 因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情况:如业主因失业、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经济困难,确实无法按时足额支付物业费的,可申请延期支付或减免部分物业费。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相关部门可予以考虑。具体依据各地政策而定。
三. 不被允许减免物业费的情况:
1. 拒交正常缴费期物业费:只要业主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支付正常的物业服务费用,将不会获得减免资格。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有按时缴纳物业费的义务。
2.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行为:若业主存在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如破坏公共设施等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得减免物业费。物业公司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追究业主的违约责任。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相关规定。
在申请物业费减免时,业主应明确自身权益和法律责任,确保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并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申请时还应遵守当地政策规定,以便合理争取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