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悄悄找你借钱时语气熟络得像家人
约定下月还款时诚恳得像签了合同
但真到了还款日——
对方开始表演失忆、关机、拉黑三连击
气得你浑身发抖
恨不得马上起诉对方
这时候你突然想到:
起诉时能把借钱期间产生的利息也算进去吗?
今天法小云就给你掰碎讲清楚
法律有白纸黑字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675条
如果当初约定了还款时间却没还
借款人不仅要还本金
还要支付从逾期那天开始的利息
要是连还款时间都没约定呢?
别慌,看《民法典》第676条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自催款日起的利息
这里说的利息要注意两点:
1. 事前没约定利息的话
只能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算(现在叫LPR)
2. 事前明确写过利息的
最高不能超过LPR的4倍(约年利率14.8%)
法官怎么判过这类案子?
案例一:老张借给亲戚30万,写借条时约定了月息2%
法院最后判决按LPR4倍计算(超过部分不支持)
案例二:小李借给朋友5万救急,没好意思写利息
法官支持了起诉后产生的资金占用利息(按LPR算)
你能这样操作维权
第一步:翻出当年借款记录
微信聊天、转账备注、录音都算数
第二步:计算两笔账
1. 借钱期间利息(需事先有约定)
2. 逾期后的利息(就算没约定也能要)
第三步:写起诉状时别含糊
在诉讼请求里清清楚楚写下:
“判令被告支付自X年X月X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的利息
按年利率X%计算”
最后温馨提示
超过三年没催债可能丧失胜诉权
保存好每一次催款的记录
短信微信通话录音都算数
看到这里你可能要拍大腿:
早知道能计算利息,就不用白吃亏了!
对赖账的人咱们尽管挺直腰杆维权
法律给你留着这扇窗呢
下次遇到类似的纠纷
别忘记今天法小云告诉你的关键点
把应得的钱连本带利讨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