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消费者遇到霸王条款时该如何维权和拒绝?》
——法小云的法律小课堂
朋友,你是不是也遇到过这种情况?
办健身卡时合同里写“会员卡一经售出概不退费”
网购商品页面底下一行小字标注“最终解释权归商家所有”
租房合同里突然多出“房东有权提前清退房客且不补偿”
……
这些藏在边边角角、看似“理所当然”的规定,其实都是法律上的【霸王条款】!今天法小云就教大家:当遇到这种“不平等条约”时,咱们普通人该怎么霸气反击?
法律给你的底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
先记住一句话:所有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都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
明确说:经营者不得用格式条款(比如合同或通知、声明)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否则这类条款无效。
举例:商家说“货物离柜概不负责”,但是商品本身存在质量问题?这可是无效的!
2. 《民法典》第497条
规定对方如果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自己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这类条款统统无效。
比如租房合同里写着“电器损坏由租客全赔”,而实际是电器老旧导致故障?这条就可不认!
真实案例:普通人维权成功!
►案例1:某健身房要求“会员中途退款需支付30%违约金”,法院判决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成功拿回剩余费用。(依据《消法》第26条)
►案例2:网购平台标注“促销商品不退换”,但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商家退款。(依据《民法典》第497条)
遇到霸王条款,三步反击法
第一步:先别慌,收集证据!
✓ 保留合同、协议的原件或复印件
✓ 拍下商家公告、网页说明等带条款的内容
✓ 保存消费凭证:发票、支付记录、聊天记录
第二步:硬气拒绝,协商优先
直接和商家说:“这个条款是违法的,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我有权要求修改或取消这条!”
►话术参考:
“合同中XX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请你们按公平原则调整。”
“如果不修改这条,我有权拒绝履行不合理的义务。”
第三步:官方渠道投诉
如果商家耍赖?这些部门能帮你撑腰↓
▶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24小时接通)
▶登录“全国12315平台”提交投诉(网页和APP都可操作)
▶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举报
终极武器:起诉!
协商投诉都不管用?别怕!直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条款无效。
✓诉讼费最低50元起(简易程序)
✓自己写起诉状参考模板(网上有很多范本)
✓胜诉后还能要求商家承担诉讼费
法小云的悄悄话:预防比维权更重要!
签合同前一定要逐条阅读
遇到看不懂的条款直接问:“这条是什么意思?”
发现不合理内容当场划掉,双方签字确认
别因为“大家都这么签”就妥协,你的较真会推动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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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云提示:本文案例均为真实判例改编,具体案件需结合实际情况处理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