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补充协议能备案吗?搞不清这点,小心房子出问题!
最近一位朋友小王跑来诉苦:"签购房合同时加了补充协议,房产局却说不给备案,这协议还能生效吗?"今天法小云就带大家弄明白这个家家户户都可能遇到的难题。
【法律规定五分钟速懂】
关键法律:《民法典》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告诉你
1. 根据《民法典》第543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补充协议本质是合同变更。
2.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明确:房屋租赁和买卖合同需要登记备案。但请注意,这里说的备案对象是"合同",补充协议是否需要备案,法律还没具体规定。
【备案≠有效!两类情况要分清】
真实案例:
2019年杭州李女士在买卖合同中写补充协议约定"卖方需迁移户口",因未备案产生纠纷。法院认定:不影响协议效力,但确实影响对抗第三人的权利。
2021年成都张先生因补充协议增加了"车位优先使用权",未备案导致与新业主发生冲突,结果需重新举证协议有效性。
划重点:
✓ 备案是行政管理要求
✓ 不备案不影响协议的民事法律效力
✓ 但未备案协议可能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
【出现纠纷怎么办?五步操作指南】
当你在房管局被拒绝备案补充协议时:
① 准备好下列材料:
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
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原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原件
双方签字确认的备案申请书
② 询问具体拒接理由(常见情况):
格式条款违规(例如变相转让公租房)
协议内容与主合同有冲突
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③ 对照工作人员意见修改协议(注意保留沟通记录)
⑤ 即便未成功备案,仍可另行公证补充协议
【特别提醒】
遇到以下三类补充协议要特别注意:
1️⃣ 涉及共有产权分割的条款
2️⃣ 改变房产证登记用途的内容
3️⃣ 包含返租返利约定的附加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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