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协议签了但没办过户,算数吗?一文讲清你的担忧
大家好,我是法小云。最近听到邻居李叔和儿子吵得面红耳赤——李叔答应把老房子送给儿子,协议都签了,但一直没去办过户。现在父子闹矛盾,李叔反悔了。儿子委屈地说:“我们白纸黑字写的能不算数?”李叔却认为:“房子还在我名下就是我的!”
这场景熟悉吗?恋人分手后争夺送的贵重礼物,亲戚承诺赠与的财产没兑现...今天我们就聊聊:签了赠与协议但没过户,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
一、法律怎么说?三步讲透核心规定
法律上的答案需要看两步:协议是否成立,以及物品是否交付。
1. 协议本身受法律保护
根据《民法典》合同编第657条,赠与合同只要双方自愿签字认可就成立。也就是说,李叔和儿子签的赠与协议哪怕没公证、没过户,只要签的是真实意思,协议就有效。
2. 但过户才是“最终步骤”
《民法典》物权编第209条说了关键道理:房子、车子这类财产,就算协议有效,只有完成登记才算真正换了主人。协议有效≠东西归你,只有房子过户了,儿子才能主张所有权。
3. 特殊情况可以撤回
如果房子还是李叔的名字,且他经济困难或有证据证明是受胁迫签协议,按《民法典》第663条,他有权撤销赠与。(例如:李叔突然生病需要卖房治病)
二、法院怎么判?两个真实案例参考
🔍 案例1:
张女士立字据承诺将商铺赠与侄女,但未过户。三年后张女士反悔,侄女起诉争房产。法院判定:
✅ 赠与协议有效
❌ 商铺仍需归还张女士
原因:过户是取得物权的必要条件,仅凭协议无法直接获得产权。
🔍 案例2:
王先生和女友恋爱期间签订协议,承诺赠送价值20万的车。分手后王先生拒绝过户。法院判决:
✅ 王先生需配合办理过户手续
原因:车辆未登记但协议无违法内容,协议有效且赠与人不得随意撤销。
💡 关键区别:动产(比如车、首饰)和不动产(房、地)规则不同!
动产:交付就视为完成赠与
不动产:必须过户才算数
三、遇到问题怎么办?4招保护自己的权益
1. 能过户的立刻办手续
无论送的是房、车还是股权,签订协议后要像赶末班车一样抓紧过户。签完协议只算“口头承诺”,过户才是“板上钉钉”。
2. 书面协议要写清楚
参考这个结构:
“甲方自愿将XX赠与乙方”
“双方同意于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过户”
“如不配合过户,违约方需赔偿XX元”
3. 遇到对方反悔,先找证据
录音、聊天记录、见证人证词都是证明“对方确实同意赠与”的利器。曾有判决因微信聊天记录里的“这房子说好给你的”而支持受赠方诉求。
4. 没法过户时补救三步走
协商:优先心平气和沟通
调解:找社区/街道帮忙
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协议
写在最后:签了字≠拿到手
法律支持诚实守信的人,但也要防范风险。如果你已经签了赠与协议但卡在过户环节,记得:
✔️ 保存协议原件和沟通记录
✔️ 及时主张权利(别拖过3年诉讼时效)
✔️ 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赢了官司却执行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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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文中案例源于司法实践常见情形,为保护隐私已做改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