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学校终止,谁来实施清算程序?
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普法小伙伴法小云!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可能让家长、老师甚至学生都心头一紧的话题——如果民办学校突然关门了,谁来处理学校的“后事”?
想象一下:某天你送孩子上学,发现校门口贴了张“学校终止办学”的公告,老师工资没结清、学费还没退、桌椅板凳堆在空教室里……这时候该找谁负责?学校说关就关,难道要大家自认倒霉吗?
别慌!法律早就给咱们安排得明明白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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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怎么说?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民法典》,民办学校终止时,必须走清算程序,把债务、资产等问题理清楚。
重点来了——谁有责任组织清算?
1. 法律规定:先找“举办者”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五十八条明确:民办学校自己决定终止的,由举办者(也就是出资办校的人或单位)组织清算。
举个栗子:如果学校是某公司投资办的,公司就得牵头成立清算组,处理退费、还债等问题。
2. 特殊情况:政府“兜底”
如果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者举办者“跑路”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条,审批机关(比如教育局)会出面组织清算。
3. 民法典“双保险”
《民法典》第七十条还补了一刀:就算法律没特别规定,清算义务人(比如学校负责人)不干活的话,利害关系人(比如老师、家长)可以申请法院指定人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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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真实案例:不清算?法院见!
2021年,某市“阳光小学”因经营不善终止,但举办者迟迟不组织清算,拖欠30多名教师工资。老师们联合起诉后,法院判决:举办者必须限期成立清算组,否则由教育局接管,且举办者要赔偿教师损失。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法律不会让“甩手掌柜”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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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到学校终止,普通人该怎么做?
法小云教你4步自救法:
第一步:确认学校终止原因
- 是主动停办?被吊销执照?还是资不抵债?
(查看学校公告或向教育局咨询)
第二步:盯紧“该负责的人”
- 如果是学校自己决定关门→找举办者(比如投资公司、校长);
- 如果学校被强制关闭→找教育局或法院。
第三步:主动参与清算组
- 清算组必须有教职工代表(法律规定的哦!);
- 家长可要求清算组公开资产和债务情况,优先退学费、结工资。
第四步:保留证据,及时维权
- 保存缴费凭证、劳动合同、学校公告等;
- 若负责人拖延,立即向教育局举报或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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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法小云的小提醒
1. 清算≠破产!民办学校清算后,剩余财产不能私分,要按章程用于其他教育用途。
2. 遇到“踢皮球”,别怕麻烦!法律给了咱们“教育局兜底+法院撑腰”的双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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