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你们身边的法律小助手法小云~今天我们来聊一个特别现实的问题:入职时隐瞒了自己的疾病史,公司发现后能直接开除我吗?会不会算我骗人呀?
先想象一个场景——入职时人事递给你一张表格,其中有一栏问:“是否有重大疾病史?”你拿着笔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勾选了“无”……
是不是很多人都有过类似的纠结?别慌,咱们今天就掰开揉碎聊清楚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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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怎么说“隐瞒病情”这件事?
重点法条:
1. 《劳动合同法》第8条:员工有义务如实说明与工作直接相关的健康状况。
2. 《劳动合同法》第26条:用欺诈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无效。
3. 《劳动合同法》第39条:员工严重违反诚信原则的,公司可解除合同。
法小云翻译机:
- 如果你有直接影响工作能力的疾病(比如高空作业人员隐瞒癫痫病),公司问了你却不说,可能构成欺诈。
- 但如果是普通疾病(比如入职后才发现有慢性胃炎),或者公司压根没问过健康状况,那就不算欺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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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院判过的真实案例
案例1:
快递员小王入职时隐瞒了腰椎间盘突出的病史,结果搬运货物时旧伤复发。公司以欺诈为由解除合同,法院判决:公司胜诉。
关键点: 腰椎疾病直接影响体力劳动岗位,属于必须告知的内容。
案例2:
文员小李没说过自己做过甲状腺手术,半年后请病假做复查,公司要开除她。法院判决:公司违法。
关键点: 甲状腺问题不影响日常工作,且公司未事先明确要求告知此类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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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办?
给员工的建议:
1. 划重点告知范围
只须说明公司明确书面询问且与岗位直接相关的疾病(例如司机岗位问癫痫病史)。
2. 保留证据
保存入职时填写的健康问卷,如果公司根本没问过健康状况,后期不能随便说你欺诈。
给公司的提醒:
1. 入职前明确书面告知义务
在录用通知或劳动合同中写明:“该岗位需无XX类疾病”,避免模糊提问。
2. 发现隐瞒先别急辞退
应先核实疾病是否影响工作,协商调岗或医疗期,直接开除可能被认定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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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注意!这些情况公司不能欺负人
- 员工患职业病或工伤后复发
- 员工处于医疗期内(治病期间)
-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
这些情况下,哪怕员工确实没说过病史,公司也不能直接解除合同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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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员工隐瞒疾病史是否构成欺诈行为?公司能否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解答。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问题需要解决,不用着急,点击下方咨询按钮,立刻就能联系专业律师。平台有10万+律师在线,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匹配最合适的法律方案,手把手教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咱们下期见啦!别忘了,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而是保护每个人的温暖铠甲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