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小云和你聊聊租房避坑指南
开头:租房遇到“假房东”?小心钱房两空!
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看中了一套房子,价格特别划算,房东拍着胸脯说“放心签合同”,结果搬进去没几天,突然冒出个“真房东”说:“这房子是我的,请你马上搬走!”
这时候你才发现,原来和你签合同的人根本没有出租房子的权利!
别以为这是电视剧里的情节,现实中因为“无权出租”引发的纠纷可不少。今天法小云就带你一起看看,签了这种合同到底会有什么风险,又该怎么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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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普:什么算“无权租赁”?
简单来说,就是和你签合同的人,其实没有权利把房子租给你。常见的情况有:
1. 假房东:用假房产证冒充房主
2. 二房东:未经原房东同意擅自转租
3. 租客:自己租房却偷偷当起“房东”
4. 房屋被查封/抵押:房子本身存在法律纠纷
相关法律条文: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而第七百一十六条明确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如果遇到“无权处分”的情况,《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还规定,受让人需要满足“善意+合理价格+已登记”才能获得权利,但租房通常不涉及登记,所以租客很难主张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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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警示:
案例1:
小王通过“房东”李某租了一套房,一次性支付了2年租金。结果3个月后,真正的房主拿着房产证要求小王搬离。原来李某是原租客,伪造了房产证转租。法院最终判决合同无效,小王只能向李某追讨剩余租金,但李某早已失联。
案例2:
张阿姨把房子租给陈某时明确约定“不得转租”,但陈某还是偷偷转租给小刘。张阿姨发现后立即解除合同,小刘不仅被要求搬离,还因提前退租被陈某扣下了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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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这种情况怎么办?4步自救指南
1. 签约前先“验明正身”
- 要求查看房产证原件(注意核对房主姓名、产权编号)
- 查看房东身份证原件(确认与房产证一致)
- 如果是二房东,必须出示原房东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2. 警惕“超低价”陷阱
市场价格8折以下的房源要特别小心,先别急着交定金,建议到物业核实房屋情况
3. 合同加上“保护条款”
在合同中写明:“甲方保证拥有出租该房屋的合法权利,若因甲方权利瑕疵导致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双倍赔偿乙方已付租金”
4. 发现异常立即行动
如果入住后发现有被清退风险:
- 立即停止支付后续租金
- 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保留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 向社区或街道调解组织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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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云特别提醒:
即便你是“不知情的受害者”,法院一般也不会支持你继续居住。但你可以向无权出租的人索赔:
- 已经支付的租金
- 搬家产生的费用
- 临时租房多支出的差价
(注意:需要保存好租房合同、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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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签订无权租赁合同有哪些潜在的法律风险?】的相关回答。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问题需要解决,不要慌张,点击下方的咨询按钮就可以发起提问。平台有10万律师在线,会为您匹配专业律师,结合具体情况给出解决方案,帮助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