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简单来说,是指雇主无正当理由减少劳动者的应得工资。在现代社会,这是严重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也是法律明文禁止的。
首先,克扣工资行为违反了劳动法中关于工资支付的规定。劳动者付出劳动,依法享有获得相应报酬的权利。雇主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的工资,必须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若克扣工资的行为是基于合理的薪资调整或劳动者违反公司规定等正当理由,则不构成克扣工资。
其次,我国法律对于克扣工资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规定,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拖欠工资的,需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到法律条文,如《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总的来说,克扣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在遇到此类情况时,应积极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