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确实无力还款的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并非同一概念。
一、确实无力还款的被执行人
当债务人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经法院判定成为被执行人,且确实证明其无力偿还,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在法律上,确实无力还款的被执行人只是暂时无法履行判决,而非故意逃避。
二、失信被执行人的定义
失信被执行人,即公众口中的“老赖”,是指有能力履行判决而拒不执行,被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自然人或组织。这类人往往利用法律漏洞,通过转移资产、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债务。
三、法律条文解读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有权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同时,若被执行人证明其确实无力履行,法院在核实后并不会直接将其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中明确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具体情形,包括有履行能力但不履行等情形。
总结,确实无力还款的被执行人与失信被执行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前者是暂时无法履行,后者则是故意逃避。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应明确区分,确保法律公正与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