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时会被“坑”吗?
朋友找你帮忙担保贷款,拍着胸脯说“周转生意,按时还款”,你心一软签了字。后来发现朋友的贷款压根没用来做生意,而是偷偷买了奢侈品,甚至逾期无力偿还…这时候银行会连你一起告吗?今天法小云就给你拆解清楚!
◆法律怎么看待“虚假贷款用途”?
根据《民法典》第681条,担保合同是否有效,主要看两点:
一有没有签字确认;
二是否符合法律本身的规定。
举个例子:如果朋友骗你说“借钱开公司”,银行通过了贷款审批,而你签了担保合同,即使贷款用途造假,只要担保合同本身合法,你仍可能要承担责任。
但这不代表担保人只能吃“哑巴亏”!根据《民法典》第686条,如果担保人能证明主合同双方(比如银行和借款人)存在恶意串通、用欺诈手段让自己提供担保,可以主张担保无效。
◆活生生的法院判例
▶2021年某地案例:小王帮朋友担保贷款100万,合同写明用于“购买生产设备”。事后朋友把钱转去赌博,银行起诉小王。
法院认为:银行审核贷款时未尽到监督资金用途的义务,但小王自愿签字担保,仍需承担70%责任。
▶2020年另一案例:老李被哄骗“贷款买房”签了担保,实际借款人将钱用于高风险投资。
法院判决:银行工作人员私下与借款人完成资金违规转移,老李保留的微信聊天记录证明自己被欺骗,最终免除担保责任。
◆遇到这种情况,你该怎么做?
法小云给你“保命三步法”:
第一步:签合同前翻证据
哪怕对方是熟人,也要求查看贷款合同中的“资金用途”条款,登录银行APP或柜台核实贷款产品对应的真实用途限制。
第二步:留下“清白证据”
如果是被诱导或欺骗而签字,保存这些证据:
•微信聊天中对方承诺用途的截图
•银行人员口头保证的录音
•贷款实际转账去向的银行流水(可后续申请调取)
第三步:立即行动别拖延
一旦发现贷款挪作他用:
✓2个月内向银行书面反映情况,要求终止合同
✓6个月内向法院起诉撤销担保(需提供被欺诈证据)
✓如果已被起诉,主张“债权人与债务人恶意串通”申请免责
法小云划重点
担保签字不是“讲义气”,而是法律行为。
再亲近的关系也要记住:
宁可让对方出示抵押物,
也别随便做“人情担保”!
遇到纠纷别慌张,后台私信“担保”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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