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在贷款用途不真实的情况下还要“背锅”吗?
朋友向你求助:“帮我担保贷款吧,我要拿去开个店!”你心一软答应了,结果转头发现他拿着钱出国旅游去了……这时候,银行追债到你这儿,这钱你还得还吗?
今天,法小云就和大家聊聊这个扎心的话题:贷款用途造假,担保人要不要赔钱?
先上结论:不一定!
担保人要不要担责,关键看两点:
1. 你签的担保合同里,有没有提到贷款的实际用途?
2. 银行(或借钱的人)知不知道贷款用途造假?
听起来有点复杂?别慌,咱们一条一条拆开说。
法律规定这样说
根据《民法典》第681条和《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第17条:
如果贷款用途和合同里写的不一样,而银行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用途造假,担保人可以不用赔钱!
举个例子:
张三帮李四担保,合同写的是“买设备做生意”,但李四和银行私下商量:“我这钱其实是买房用的”。银行同意了还放贷,后来李四还不上钱,张三能甩锅给银行吗?能!因为银行明知贷款用途造假,还要放款,这对担保人张三不公平。
法院判案也有标准
判例一(银行“装傻”输了)
某银行明知贷款被王五用来炒股(合同里写的经营贷款),但还是放款。后来王五亏钱跑路,法院判决:银行故意隐瞒真实用途,担保人免责!
判例二(担保人“知情”输了)
赵六帮朋友担保买车,实际钱被拿去还赌债。但赵六早就知道真实用途,法院判决:担保人明知用途虚假还签字,必须还钱!
遇到这事,担保人怎么自救?
第一步:保存证据
哪怕当时碍于情面没拆穿,也别忘了留一手:
微信聊天记录(比如朋友说“钱其实是用来XXX的”)
银行流水(钱没打到贷款合同写的账户里)
知情人的证言
第二步:证明银行有过错
重点收集这两类证据:
银行没按规定审核贷款用途(比如合同写买房,但钱直接打进个人账户)
银行工作人员暗示“用途随便写,没事”
第三步:赶紧找律师
别等银行起诉才行动!律师可以帮你:
1. 申请调取银行的审批记录
2. 用《民法典》第685条抗辩(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法小云说
担保不是签个字那么简单,银行和借款人暗箱操作,担保人可能真能“甩锅”。但要是你明知用途造假还帮忙瞒着——这锅可能就扣你头上了!
下次遇到朋友找你担保,先灵魂三问:
1. 钱拿去干嘛?(合同必须白纸黑字写清)
2. 银行会认真查用途吗?
3. 我有没有能力赔这笔钱?
保你少踩90%的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