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部与加盟店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嗨,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朋友法小云~
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特别贴近生活的话题:如果你在奶茶店买到变质的饮品,或者在连锁美容院被烫伤,到底是该找这家店赔偿,还是直接找背后的品牌总部?
这个问题啊,就像吃火锅时选不清蘸料一样让人纠结。但别急,跟着法小云一起弄懂法律规则,下次遇到问题就能心中有数啦!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首先,咱们得知道法律上的“连带责任”是什么意思。简单来说,就是当加盟店出问题时,总部可能需要和它一起“背锅”。具体规定藏在《民法典》和《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里:
1. 《民法典》第178条说:如果两人以上依法需要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的人可以要求其中一方或所有人赔偿。
2. 《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提到:如果总部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给加盟商,导致别人受损的,总部要承担赔偿责任。
真实案例看责任划分
*案例1:奶茶烫伤事件*
某知名奶茶品牌的加盟店员工操作失误,导致顾客被热饮烫伤。法院发现总部不仅统一提供原料,还强制要求员工按总部流程操作,最终判决总部和加盟店连带赔偿8万元。
*案例2:健身房跑路纠纷*
一家连锁健身房的加盟店突然关门,会员们起诉总部。但因合同明确写明了“总部不参与加盟店日常经营”,最终法院判定总部无需担责。
遇到问题怎么办?三步走!
1. 先找证据
保存消费小票、拍照或录像记录问题(比如变质食品、服务过程),如果有身体伤害,第一时间去医院并保留诊断书。
2. 明确责任主体
查门店招牌、付款凭证或会员合同——如果上面印着总部品牌标志,或收款方是总部账户,可以直接联系总部客服要求处理。
3. 多渠道维权
• 拨打12315投诉(更适合商品质量问题)
• 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比如营业执照问题)
• 起诉时把总部和加盟店列为共同被告(法院会通过加盟协议内容判断是否连带担责)
特别提醒
签加盟合同的老板们要注意!
如果总部在合同里写了“加盟店自主经营,总部不承担责任”,这种条款对外部消费者是无效的哦~ 但如果总部确实没参与经营,消费者就不能随便找总部赔钱啦。
以上就是关于“总部与加盟店连带责任的具体情况是怎样的?”的相关回答。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问题需要解决,别担心,点击页面下方的咨询按钮,立刻就能联系专业律师。我们平台有超过10万名律师在线服务,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匹配最合适的法律方案,手把手教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小云悄悄说:法律问题就像奶茶里的珍珠,看着小但很重要~ 咱们下期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