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处理
辞职后,个人社保的处理是每位离职员工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员工可以选择继续缴纳或者暂停缴纳。如在一个月内找到新工作,可以通过新单位继续缴纳社保;若暂未找到新工作,建议以个人名义前往当地社保局申请继续缴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个人在离职后仍有权继续参保并享受相应保障。
二、已缴费用处理
关于能否退回已缴社保费用,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因为社保费用的缴纳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在医疗、养老等方面的权益,并非投资行为。但在特定情况下,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不足,个人部分资金可能退回。此外,若因单位原因导致的重复缴费、错误缴费等情况,也可以申请退款。具体退款规定可参照《社会保险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三、法律条文列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领取基本养老金。若缴费年限不足,处理方法详见当地社保局规定。
总结,辞职后社保处理需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进行,而已缴费用一般情况下不予退还。员工在离职时应详细了解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以便做出合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