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
劳动争议发生后,劳动者应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劳动仲裁申请。在准备阶段,申请人需了解自身权益,明确诉求,并准备相关证据材料。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劳动合同、工资单、工时记录、社保缴纳证明等。此外,还需准备书面仲裁申请书,说明申请目的、事实和证据。
二、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将准备好的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提交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提交时,需按照要求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确保仲裁委员会能够准确联系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符合法定形式和标准,否则可能会被驳回。
三、受理与审查阶段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受理。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委员会应在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如决定受理,将在法定时间内组成仲裁庭,并开始审理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配合仲裁庭的调查和调解。
相关法律依据:
1.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仲裁庭应当在争议双方提交答辩状后,对争议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重要途径,正确理解和遵循劳动仲裁申请提交资料流程,有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