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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了解、协商选择的过程。即便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关于试用期离职后的工资结算问题,以下是相关法条科普。
首先,无论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提供了劳动,均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意味着,即使未签正式合同,离职时也应得到应得的工资。
其次,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处于试用期,劳动者的薪资、工作时间等核心权益也应在双方约定的基础上履行。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后未签订劳动合同或在离职时未结算工资,劳动者可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再次,《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下,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出具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办理相应的离职手续,同时依法享有应得的劳动报酬结算。
综上所述,即使试用期未签正式劳动合同,劳动者离职后依然有权要求结算工资。任何违反劳动法规定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在面临类似问题时,劳动者应积极维权,依法处理劳动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