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应享有合法的权益保护。当遇到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辞退的情况时,劳动者仍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此类问题的法律科普。
一、基本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即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视为存在事实劳动关系。若用人单位无故解雇劳动者,劳动者有权要求相应的赔偿。
二、赔偿依据与程序
劳动者遭遇未签合同被解雇时,首先需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证明、出勤记录等,以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随后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订合同的赔偿金、未支付的工资及加班费等。如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相关法条列举
1.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