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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行离职后的工资结算问题,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员工离职后都有权利获得已工作的工资,下面进行详细解析。
一、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无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只要付出了劳动,就有权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受到法律保护。
二、关于自行离职的工资结算,需结合劳动合同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中有关于自行离职后工资结算的条款,那么双方应依照合同执行。同时,公司如有相关的规章制度,也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实际操作中,员工自行离职后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办理离职手续。在办理离职手续时,双方应就工资结算达成一致。公司应在约定的时间内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无故拖欠。
相关法律条文列举: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这意味着劳动者可以自行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工资权益。
总的来说,员工自行离职后仍然有权利获得工资结算,这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如有争议,劳动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