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诱骗签了离职协议
还能不能挽救回来?
先别慌
今天的故事可能你也遇见过
小白的老板上周突然找他谈话
说公司遇到困难要缩减部门
主动离职的员工可以拿双倍补偿金
但如果走裁员流程就只能领最低标准
小白签完离职协议才反应过来:
其实公司根本没裁员资格
双倍补偿金还比正常裁员赔偿少了一半
如果你也像小白这样
因为老板的“话术”或“套路”慌慌张张签了协议
这份法律自救指南请收好
法律赋予你的三板斧
第一斧:《民法典》第147条
如果有证据证明签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
比如老板承诺的条件是虚假的
可以在知道真相后1年内向法院申请撤销
第二斧:《劳动合同法》第26条
当劳动者被欺诈或胁迫签协议
该协议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效力
常见陷阱包括:
把裁员说成“自愿辞职”
用奖金/补贴抵扣补偿金
口头承诺不写入书面协议
官司打赢过的真实案例
2021年深圳某电子厂员工维权案中
老板承诺签离职协议后保留年假
但实际上剥夺了所有福利待遇
法院依据聊天记录判定协议无效
被忽悠后自救四步法
第一步:固定证据链(黄金72小时)
通话录音(接通后先说日期和时间)
微信文字记录(千万别删对话框)
劳动合同原件(重点看解除条款)
工资流水(证明实际收入)
第二步:书面异议(关键突破口)
用EMS寄送《撤销协议通知书》给公司
在快递单备注文件名称
同时拍照留底整个封装过程
第三步:找工会/调解组织(成本最低)
带着证据去企业所在地总工会
申请免费劳动纠纷调解
很多企业这时候会选择和解
第四步:劳动仲裁(终极大招)
准备这些材料去仲裁委:
1. 仲裁申请书(现场有模板)
2. 身份证复印件
3. 证据材料清单
4. 公司工商信息(国家企业信用网可下载)
特别提醒三点
1. 签字时被要求写“个人原因离职”的
赶紧收集绩效考核表、表彰记录等
证明实际是被迫离职
2. 签署过程有第三方见证的(比如HR在场)
这类证据反而可能帮你证明被诱导
3. 协议中有“双方再无争议”的格式条款
不用怕,法院判过二十多起这类条款无效的案例
最后想说的是
法律从来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如果你真的遭遇了职场套路
现在就去整理那个装满证据的抽屉吧
(作者:法小云 用最温暖的法律陪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