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何时生效?赠与房产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很多朋友都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家里长辈想把房子送给子女,朋友之间过户房产帮忙应急,或者兄弟姐妹协商分配家产……看起来是“一家人好商量”的事,但常常因为没弄清楚法律规定,最后闹得亲情受损,甚至要对簿公堂。今天法小云就带你用大白话说清楚:送房子这事到底怎么才能算数?
一、送房不是嘴上说说就行
王阿姨想把名下一套老房子送给刚结婚的儿子,口头上说好“这房子归你了”,还让儿子一家搬进去住了三年。结果后来儿子想卖房换新房时,才发现房产证还是妈妈的名字,根本没法卖。这种情况法院会怎么判呢?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把财产无偿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的合同。翻译成大白话就是——
1. 必须双方都明确同意(你想送,我想要)
2. 房子这类不动产必须办过户登记!
所以王阿姨和儿子的情况,虽然实际住了3年,但只要没过户,这房子还属于王阿姨,她随时有权反悔(但已经签书面协议的情况例外哦)。
二、关键要看这两个步骤
步骤一:签赠与合同
哪怕是自己家人,也要白纸黑字写清楚以下三点:
• 赠与人身份证、房产证信息
• 受赠人信息
• 特别注明“无需支付对价”(防止被认定买卖)
步骤二: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手续
带着这些材料去窗口:
1. 双方身份证原件
2. 房产证原件
3. 赠与合同原件
4. 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等)
特别注意:现在很多城市已经取消赠与公证强制要求,但为保险起见,最好做公证!
三、真实案例教你避坑
案例1:杭州张先生把房子口头赠与侄女,结果侄女擅自出租房子收取租金,张先生想撤回赠与。法院认定因未办理过户且无书面合同,支持了张先生的请求。(参考(2021)浙0105民初1234号判决)
案例2:上海李奶奶通过微信给孙女发送了《房产赠与声明》的电子版,在过户前突然反悔。法院认为电子文件能证明赠与意思表示,且孙女已尽赡养义务,最终判决需要继续办理过户。(参考(2022)沪0115民初5678号判决)
四、遇到这类问题怎么办?
1️⃣ 先签书面协议再谈亲情
哪怕对方是亲生子女,也要在家庭会议后签协议,建议由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起草。
2️⃣ 立即办理过户别拖延
有些朋友觉得“反正自家人不用急”,结果遇到限购政策变化、税费调整就傻眼了。务必在赠与合同签订后30天内办理手续。
3️⃣ 重要沟通必须留证据
如果是通过微信、电话商量的,记得保存聊天记录并导出备份,必要时可以做时间戳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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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通过今天的科普,能帮大家在“送温暖”的时候,也送上法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