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住的朋友们,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烦恼?
房东突然说要卖房,自己住得好好的,难道只能被迫搬家吗?
别着急!今天法小云就跟大家聊聊,租客到底能不能“近水楼台先得月”,优先买下正在租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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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怎么说?租客的“优先权”从哪来?
根据《民法典》第726条,如果房东在租期内要卖房,必须提前通知租客。
租客在同等条件下(比如价格、付款方式等),确实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但要注意!有几种情况例外:
1. 房东把房子卖给自己的家人,比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
2. 租客知道房子要卖,但超过15天没表态;
3. 房东提前通知了租客,但租客明确表示不买。
如果房东偷偷卖房没通知你,你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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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有人赢,也有人输
案例1:房东“悄悄卖房”,租客成功维权
小李租了王阿姨的房子,合同签了3年。结果第二年,王阿姨没通知小李就直接把房子卖给了朋友。
小李起诉后,法院判决: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需赔偿小李搬家费、差价损失等共计2万元。
案例2:房东卖给亲弟弟,租客无权干涉
小张租了老刘的房子,老刘因急需用钱,把房子低价卖给了亲弟弟。小张认为自己也该享受低价,起诉要求优先购买。
法院认为,近亲属买卖属于例外情形,驳回了小张的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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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房东卖房,租客该怎么做?
第一步:确认自己的权利
核对租赁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优先购买权只在租期内有效!
第二步:主动联系房东
如果听说房子要卖,立刻书面(比如短信、微信)告知房东:“我要行使优先购买权!”
记得保留沟通记录,这是重要证据。
第三步:对比条件,量力而行
房东必须提供和其他买家相同的交易条件(如价格、付款时间)。
如果超出你的经济能力,可以放弃,但一定要书面说明。
第四步:协商不成,法律维权
若房东坚持不卖给你,可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因租房被迫中断造成的损失(如搬家费、租金差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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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小云的小贴士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给的“护身符”,但要用得聪明:
- 平时保存好租房合同、租金转账记录;
- 听到卖房风声时,第一时间表态;
- 别拖!15天不回应,权利就“过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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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关于【房屋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是否可以享受优先购买权?】的相关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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