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益物权是否包含地役权?
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朋友法小云~
今天我们来聊一个听起来有点专业,但其实和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问题——比如你家想借用邻居家的院子修条小路,或者想在自家楼顶装太阳能板但需要隔壁楼别盖太高挡阳光……这些情况都可能和“地役权”有关。
那问题来了:这些权利属于用益物权吗?咱们接着往下看!
一、先搞懂两个关键词
1. 用益物权:简单来说,就是“用别人的东西,享受它的好处”。比如你租了块地种菜,或者买了别人房子的使用权,都属于这类权利。
2. 地役权:更像是“为了自己方便,让别人配合”。比如你家要通自来水,必须经过邻居家的地埋管道,这就需要和邻居约定地役权。
二、法律规定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物权编:
- 第三百二十三条 明确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居住权、地役权等。
- 第三百七十二条 专门讲地役权:可以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提高自己的不动产效益。
划重点:地役权确实属于用益物权大家庭的一员!
三、真实案例帮理解
2021年某地法院审理过一起纠纷:张三家的果园被李四家的新建围墙挡住了运输通道。法院判决认为,张三早年与李四签订过地役权合同(允许通行),李四必须拆除围墙恢复通道。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合法设立的地役权受法律保护,哪怕邻居反悔也没用!
四、遇到问题怎么办?
1. 先协商:和对方好好沟通需求,比如“我家装太阳能板需要您家楼顶不搭遮阳棚,我们可以补偿费用”。
2. 签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权利内容、期限、补偿方式,最好请律师审核条款。
3. 及时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三百七十四条,地役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但登记后能对抗第三人(比如新房主)。
4. 留存证据:拍照、录像记录现状,保存沟通记录和支付凭证。
五、特别注意
- 地役权不能影响对方正常使用财产,比如你不能要求邻居全天开放院子给你停车。
- 如果对方违反约定,可以直接起诉要求排除妨碍,还能索赔损失!
以上就是关于“用益物权是否包含地役权?”的相关回答。如果你也遇到了类似问题需要解决,别担心!点击下方咨询按钮,10万专业律师在线解答,帮你快速匹配最合适的法律方案,手把手教你维护自己的权益~
(文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