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呀~我是你们的老朋友法小云!今天要聊的话题特别贴近生活——"民法典里的居住权到底是啥?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离婚后暂时没房子住怎么办?老人再婚了,房子留给子女后自己还能不能安心住?这些问题啊,其实都和"居住权"有关!
法律知识点来啦!
民法典在第十四章专门规定了"居住权",简单来说,就是让特定的人有权利住在别人的房子里,哪怕这房子已经卖了或者过户了!
具体来说,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到三百七十一条明确了以下几点:
1. 居住权必须白纸黑字签合同
比如老张想把房子留给儿子,但希望再婚的老伴能一直住下去,就必须和儿子签书面合同,或者立遗嘱明确居住权。
2. 要去登记才生效
光签合同还不够!必须带着材料去房管局办理居住权登记,这个权利才算"盖了官印"。
3. 居住权不能转让继承
举个栗子:小王获得了父母房子的居住权,但绝对不能把这个权利转租给室友,更不能留给自己的孩子。
真实案例看这里!
2021年北京有个典型案例:李女士离婚后带着孩子没住处,法院根据《民法典》判决前夫需在房产中为母子设立6年居住权,直到孩子小学毕业。这样一来,李女士既不用和前夫同住,孩子也不用频繁转学啦!
遇到问题怎么办?
三步教你保护自己的居住权:
第一步:和房主签订书面协议
要写明居住期限、使用范围(比如能不能带朋友来住)、是否需要付水电费等细节。
第二步:带着身份证+房产证+协议
去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居住权登记,一般5个工作日内就能办好。
第三步:保存好登记证明
将来遇到拆迁、买卖等情况,这张纸就是你的"护身符"!
特别注意!
居住权最长可以设到去世为止,但千万要明确时间!之前有老人设了永久居住权,结果子女卖房后买家不认账,闹上法院可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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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悄悄说:签协议前一定要找律师把关条款哦~)